时间:2023-01-10 14:56:53来源:法律常识
工作中,经常会有朋友咨询:他“诽谤”我,我可以“告”他诽谤罪吗?
其实人们常说的“诽谤”和刑法里的诽谤罪的法律含义有时差别很大。
有个客户说他以前单位的老板私底下在他的一个客户那里说他坏话,他说要向法院告他以前单位的老板诽谤。在给出我的建议之前,下面先让我们先来看看诽谤罪及其构成条件。
刑法里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有以下构成条件:
一、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罪。
二、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是指在社会上或网络上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
“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
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诽谤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
1、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2、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
3、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4、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情况。
今天澎湃新闻消息:杭州女子谷女士(此前化名吴女士)取快递时遭偷拍并被造谣“出轨快递小哥”,当事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获受理。由于这个案子从公布的案情来看,基本符合诽谤罪的构成条件。
最后,揭晓我给客户的建议是:该客户的前老板虽然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但并没有在社会上公开的扩散,而只是在私底下在他的一个客户那里说,且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所以不构成诽谤罪。但老板的行为侵犯了该客户的名誉权,他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所以,人们常说的“诽谤”法律含义多数是指说坏话,绝大多数达不到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属于民法典里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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