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17:42:08来源:法律常识
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提高办案效率
临沧市临翔区检察院
积极贯彻落实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由于我一时贪念,盗取他人银行存折,造成失主损失5000余元,我非常后悔,愿意赔偿失主损失,并认罪认罚。”近日,临沧市临翔区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第一案被告人张某某在法庭上陈述说。
临翔区检察院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张某某盗窃案。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审查案卷后认为,案情简单明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属于轻微刑事案件,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速裁程序规定。
受理审查起诉后当日,承办检察官及时审查卷宗,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和义务,同时联系驻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在值班律师见证下,张某某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之后,此案快速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建议得到法院采纳。因在公诉阶段准备充分,法庭审理15分钟审结,张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认罪并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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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总第2266期
文字丨杨俨琳
本期编辑丨余青
策划 | 王翠云 杨健鸿
监制 | 肖凤珍
来源 | 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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