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5 21:54:12来源:法律常识
共 腾 捷 报
近日,北京共腾律师事务所先后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无效决定书以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
该案以原告失去专利权、起诉被法院驳回告终,共腾团队成功帮助客户赢得了案件的全面胜利。
案情简介
本案原告“诺亚天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持有一项专利ZL201620524464.7,该专利涉及一种三角自平衡式泳池。
我方客户“河北波塞冬泳池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泳池设计施工企业。原告诺亚公司认为我方客户制造了与案涉专利相同的泳池结构,因此于2020年10月27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北京共腾律师事务所接到客户委托后,立即对案情进行了细致全面的分析,最终制定了“釜底抽薪”的诉讼策略,决定向原告专利权发起反击。
经共腾团队代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6月24日作出第50177号无效宣告审查决定,正式宣告原告的专利权无效。随后,由于原告已经失去权利基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遂于2021年7月15日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本案亮点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作为被告通常可以通过专利无效、不侵权抗辩、现有技术抗辩、先用权抗辩等方式进行应对。
在本案中,共腾团队根据具体案情正确制定了应诉策略,并通过专业充分的检索工作获取了优质的对比文件,成功否定了案涉专利的创造性,达到了釜底抽薪的诉讼目标。
主办律师
姚星
合伙人律师
刘巧玉
合伙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