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15:27:13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网讯 最近,教育新政频频出台,教育格局在发生剧烈变化。一些地方宣布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办学多年的民办学校改制为公办学校。这些现象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也引起了学界的关切。7月23日,十多位来自教育界、法学界、经济学界和律师实务界的人士在北京参加“教育新政下的民办学校”研讨会,围绕社会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杨永伟律师介绍了“江苏宿迁宿豫中学案”,办学人之一张公利被判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以民办学校刑事风险及防控为主题发表演讲,指出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下,民办学校和举办者的刑事风险都很高。他介绍了近些年来民办教育领域十大刑事案件类型和特点,提出防范风险的一些思路,做好合规工作。徐昕呼吁,开放办学,做到民办公办同等对待,促进教育法和刑法的衔接,保持刑法的谦抑性。作为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李春光律师提醒地方政府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时,应该杜绝选择执法、避免“灯下黑”, 切实以身作则。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秦雪娜结合宿迁案,提出应慎用刑罚手段。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吴华一直从事民办教育的研究。他列举了大量数据,澄清了一些流行的说法。他提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就要切实保障民办教育合法权利,激发完善民办教育法治建设,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政府首先要守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21世纪教育研究院理事长、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杨东平认为,最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的民办教育体量巨大,但是一些民办学校为了上市,与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结合,招生“掐尖”加剧了大城市的择校竞争和家长焦虑。杨东平提出,民办教育政策在调整时,应该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在保护私有财产和民办学校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做到合情合理。他建议开放办学、还权于民,使举办教育真正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和权利,成为教育家的权利。
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会长、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周为民认为,社会诟病的乱收费、收费高等教育乱象,并不是教育市场化、教育产业化造成的,因为目前中国教育总体格局仍然以公办学校为主。只有有效增加教育的供给,才能解决, “对于民办学校存在的问题,要从为它提供充分发展的良好环境上去解决。”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王占阳指出,民办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重要补充,政府应当通过适当提高义务教育的公共性,来调节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关系,而不是特意压制民办学校。他主张,以是否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最高标准,对教育格局进行积极调整。
本次座谈会由博鳌主办主办。北京乐平公益基金会执行理事长沈东曙、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聂辉华、清华海峡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汤云柯、宪法学博士江溯等,也就社会关心的民办教育未来发展等问题发表了精彩观点。座谈会上不回避问题,发言客观理性,既有共识,也有分歧,气氛热烈。嘉宾们提出了很多有操作性、建设性的真知灼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