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16:29:52来源:法律常识
有网友因涉案维权聘请律师后,却在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事实心存顾虑,在是否向律师“兜底”交待事实上纠结。网友的纠结可能是不少人对律师的认识误区,在此,笔者想给网友们分享一下委托人和当事人与律师的配合问题。
每个当事人遇到案件选择律师时,其实,你已经把你觉得重要的事情委托给律师处理了,这个时候更需要大家坦诚相待,有话直说,而不是遮遮掩掩、互相隐瞒。
作为当事人,最了解所要打的官司的一切有关事实,当事人聘请律师以后,还要做好与律师的协助和配合,才能保证律师辩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当事人有义务如实、全面地告诉律师自己委托事项的一切事实,并提供已经掌握的相关证据及调查线索。
律师只有了解了案件全部事实后,才能在事实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辩护工作。但在实际案例中,有些当事人只告诉律师那些对自己有利的细节,而故意隐瞒一些事实,这样做其实对当事人自己很不利,因为这些细节或许对方当事人已掌握,对方当事人聘请的律师在一旦辩护中适时抛出,就会让当事人聘请的律师非常被动。所以,把所有的细节,包括那些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如实告诉自己的律师。
律师的职业主要是为自己的当事人谋取利益,所以一般情况下,律师对知道的当事人的一些隐私都不会说出来,这是出于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由此可知,不要担心律师因此知道了自己的一些隐私,一般情况下,律师都有保守当事人秘密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