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9 21:55:06来源:法律常识
一个关于驻所检察官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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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来的争吵
2017年6月底,惠安县正是高温炙热的天气。在惠安县看守所的谈话室里,驻所检察室的刘检察官和小孙像往常一样在谈话室里与在押人员交谈,却隐约听到隔壁医务室传来大吵大闹的声响。那声响巨大,让二人都极为惊讶。
鉴于刘检察官对驻所安全监管的本能反应,他们立即起身去探个究竟。他们刚到医务室门口,就见到一位在押犯和看守所民警和医生在争吵,一见到检察官,这名在押犯激动地扑了上来说到:
“检察官,我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在看守所的这些天,我经常觉得自己身体不行了,民警带我到这里治疗,可什么效果都没有,也不知道他们给我开了什么药,我觉得自己病得更厉害了,这药我是不能吃了,再这么下去,老命都要没了,你快救救我。”
刘检察官认出了眼前的这名男子是羁押在B1监室的施某,因涉嫌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而被依法逮捕,该起案件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对社会影响较大,此刻,施某又是在“闹哪样”?
“施某,你先不要激动,坐下来,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和我们这里的医生好好说,你有什么情况要反映的也可以和我们好好地说,我们会依法依规为你想办法。”
刘检察官认真而诚恳的口吻,让施某情绪渐渐稳定下来,道出了实情。
12
在押人员的病与痛
原来,施某出生于1952年6月,如今已是六十五岁高龄,患有高血压3级(极高危组)、高血压性心脏病、2型糖尿病、高甘油三酯血症、肾功能不全等严重疾病,由于身体状况不佳,加上看守所医疗条件有限,在羁押的3个月里,已经就医4次,吃了药,也不见好转,而且近期病情发作的愈加频繁。
刘检察官夜不能寐,想到施某每况愈下的身体,觉得自己的心头仿佛压了一块大石头,“公正司法,保障人权”,对施某身体健康权的维护是当务之急,他立即向惠安县公安局的相关承办人员了解案件的侦查取证情况,从而进一步判断如果对施某变更强制措施是否会对案件的侦破造成不利影响?
因施某被惠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刘检察官便与侦查监督科的承办人共同分析案情,评估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风险指数,多次前往公安机关与承办人沟通,明确施某在这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中所起作用较小,属于从犯,但是由于这起案件数额特别巨大,所以惠安县公安局已经多次拒绝了施某家属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也持反对意见。
法
情
较
量
此时,刘检察官面前摆放了一个很大的难题:一方面是数额特别巨大、影响极其恶劣的重大案件,另一方面是患病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孰轻孰重,到底如何抉择如何做才是最正确的?左手法律,右手人权,要如何权衡才能合法合情合理?
驻所检察官的全体干警召开了专门会议,会上,检察官们将案情透彻分析,为了使施某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调查及处理过程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会前提前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医生等书面意见,多方代表的书面意见从政治、法律、社会等角度来分析利弊。在经过数小时的研讨之后,驻所检察官的全体干警得出了一个一致的意见:施某身体状况不佳,继续羁押在看守所有病情加剧的可能性,施某在这起案件中所起作用较小,属于从犯,当前该案基本事实已查清、证据已固定,施某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展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存在的风险指数小,决定向泉州市检察院检察信息技术局提出是否符合保外就医的文证审查的申请。
是否可以正式启动取保候审程序?一切还要等待文证审查作出的结论。
文证审查结论还未出,施某必须得继续羁押在看守所,刘检察官没有放松对施某的关注,在此期间,他一方面密切关注案情的进展,一方面每天都到施某的病房了解他的身体情况,督促看守所驻所医生及时诊治,确保施某某的病情不会继续恶化。
守得云开见日出
焦急的等待,2017年8月,在将近两个月的奔波忙碌之后,泉州市检察院检察信息技术局作出文证审查结论——认定施某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接到这一消息,刘检察官立即通报了办案部门,并迅速发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在短短48个小时内,施某就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前往医院住院治疗,直到医院对施某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治疗之后,直到确保施某的病情暂无恶化的可能,惠安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的干警们这才勉强松了一口气。
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施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将面临着法律的制裁,可法律绝非是冷酷无情,驻所检察官们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的理念,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将威严的法律和人权的保障紧密相连,检察官们不抛弃、不放弃,捍卫了施某的合法权益,也让检察官在人民群众心中增添了一份信任。
文案:孙 刚 陈娜娜
编辑:陈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