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18:05:08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浙江法制报
“不用打官司,就把纠纷解决好了,谢谢你们!”近日,海宁市硖石街道荷叶村的李先生与前妻吴女士签下调解协议书后,感激地对律师小蒋说。
22年前,李先生为躲债离开妻女去往外地,从此杳无音讯。多年来,吴女士独自一人养育女儿。去年7月,荷叶村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如火如荼展开,多年未归的李先生闻讯回来,与吴女士因拆迁补偿分配起了纷争。李先生认为,自己是户主,房屋本身就是他个人的,夫妻平分拆迁分得的房屋已经是顾念情分。而吴女士则认为,李先生未尽丈夫、父亲职责,应适当做出让步,房屋由李先生、吴女士及女儿三人平分,补偿款留给女儿。双方争执不下,还因此于去年年底离了婚。气恼的李先生甚至动了打官司的念头。
如何解决这一纠纷?村里也很苦恼,上报至海宁市矛调中心。中心根据纠纷性质分析研判后,将其流转给入驻的律师调解工作室,工作室再“派单”给了律师小蒋。小蒋会同村调委会主任,多次到李先生家中查阅有关原始资料,召集双方现场调解。小蒋结合相关法律政策,告知吴女士房屋所有权确实属于李先生,他理应获得补偿。另一方面,他又从情理层面规劝李先生作出让步。小蒋和调委会主任的一番释法说理,让李先生和吴女士心服口服,两人解开心结,达成赔偿分配协议。
今年以来,海宁市依托矛调中心加强三级调解组织建设,夯实专职化与专业化并重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在矛调中心设立由112名律师轮班入驻的律师调解工作室,同时在镇、村两级建立三个“1对1”律师连片服务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271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36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