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21:40:20来源:法律常识
影视剧里总是把爱情打造成完美的样子!所以很多没结婚的人,就认为能够跟相爱的人走进婚姻殿堂,就有了永恒的幸福!殊不知,其实迈入婚姻殿堂,只不过是漫长一生的开始,中国有句俗语讲“家和万事兴”,可见家对于独立个体的人来说多么重要,我们的一生总是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不可避免的我们都需扮演子女一角,然后在未来的不确定的某天成为另一个小小生命的“领路人”。
然而并非这世上所有的婚姻都是幸福的,当婚姻关系中的双方三观不合抑或感情破裂,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是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山东万锦律师事务所许光磊律师,请他帮我们回答一下相关问题。
问:女方提出离婚,不要孩子不要房子,那抚养费她要拿吗?
答:看了你的问题,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情况下,不要孩子不要房子的,那么这个孩子是归你抚养的话他还是要支付抚养费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你们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可以她不用拿抚养费她不要孩子也不要房子她放弃财产可以这样约定,如果诉讼离婚的话她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拿的除非你同意不拿,不然的话都要拿这个抚养费。
法律指引:抚养费支付标准
1.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父母的收入高低决定孩子的抚养费高低,父母的收入高的,孩子的抚养费也相应的会更高,反之亦然。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2.孩子的实际需要
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就是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开销,来确定数额。并且,给孩子的抚养费也并不是一成不变,最重要的孩子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而定。
3.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
至于当地的生活水平这个标准,在考虑父母的承担能力,孩子的实际需要时,实
际就是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判断的。因此在决定孩子的抚养费给多少时,三个因素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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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光磊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合同经济纠纷及刑事辩护,从业以来,以“铁肩担道义,热血著文章”为理念,勤恳敬业,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