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22:56:44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剩余刑期不满3个月的罪犯,都会被安排羁押在看守所。一般来说,看守所、拘留所和戒毒所之间的距离不会太远,这当然有方便管理、避免出现集体性事件的考量在里面。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相互之间的距离都不远,但毕竟是独立的三个单位,因此这三个单位收押/羁押的人群也各不相同。
如果被羁押者被关押在拘留所,那么很可能是因为触犯法律而被予以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这两类拘留只是短期的监禁,一般关押十天半个月就会给释放出来。但是如果被羁押者被关押在看守所,那么很有可能是被指控涉嫌犯罪行为,如果符合逮捕条件,将会在37天之内,在经过检察院的批准后正式予以逮捕。需要留意的是,大多数看守所会根据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犯罪种类的不同进行分别关押,暴力犯罪与暴力犯罪关在一起,经济犯罪与经济犯罪关在一起,轻微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关在一起。同样的,不同种类犯罪在看守所中需要从事的劳动也各有轻重不同。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拘留到批捕,再到审查起诉,最后到审判,一般会有一个三到五个月的周期。因此,在这个漫长的时间里,家属需要和我们辩护人一起打好配合战,为此,就必须了解看守所内的相关情况,在法律框架之内、力所能及范围内给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给予最大帮助。
01
可否递送生活用品
家属在嫌疑人被羁押后,可以通过看守所的工作人员转带相关生活用品,但是我建议最好提前通过电话或当面向工作人员了解什么东西可以带,什么东西不可以带,不同地区的看守所可能有不同的规定。
同时,需要了解清楚,前往看守所递送衣物和生活用品时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一般来说,有拉链的衣服是不能带的,皮带、领带、有袋子的鞋子和有金属的衣服自然也是不能被带入,长把牙刷也会被要求折断一半才能转带,这些都是为了防止在押人员自杀、自残或者伤害他人。
不同看守所有不同的特别规定,有的看守所规定不能送袜子和内裤,这主要是从安全角度出发。犯罪嫌疑人的日常生活用品,包括衣物,一般由看守所统一提供。
一般来说,看守所会统一发放背心或衣服,也就是常说的“号服”,这种衣服的质量肯定难以与外边买的衣服相比,因此夏天的话尚可,到了冬天就会冻得难受。因此,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建议家属送一些可贴身穿的衣服进去,但需要注意的是,递送的衣物一般不可以有拉链,衣服上最好也不要有什么饰品饰物,否则容易被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打回。
02
如何进行财物的传递
虽然被羁押在看守所的高墙之内,在押人员仍然是可以买东西的,因此可以给被羁押的嫌疑人存一点钱作为生活费。一般的操作是嫌疑人家属将钱打在专门的账户上,再通过看守所转发给嫌疑人。存钱也是有限额的,一般来说是每月500-600元。之所以给在押人员设置存款和开销的上限,是避免有钱人在看守所中利用资本欺压穷人,毕竟在社会主义专政机器面前,所有在押人员都是一律平等的。
这些钱可以用来做什么呢?这些钱可以用来在看守所的小卖部里买吃的改善伙食。因为看守所的饭菜一般是管饱的,但味道不怎么好,而且荤腥较少。如果想改善一下伙食,可以到看守所的小卖部买方便面、火腿肠、卤蛋等。
03
家属如何会见、探视在押人员
一般来说,在正式审判前,家属都是无法与嫌疑人见面的。除非办案单位特别批准,譬如为了能让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交代犯罪事实、指认同案犯罪嫌疑人,办案机关决定让家属进行“亲情感化”,那么家属是有可能会被批准进入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
除此之外,家属是无法探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在进看守所的那一刻起,只有可能与看守所工作人员(或武警)、办案机关工作人员、律师、驻监所检察官这四类人打照面。
在看守所同意的情况下,首先,家属要写信给犯罪嫌疑人,让在押人员申请探视——监狱里是可以收信的,但是所有的信件都会被管教民警拆开检查,避免出现串供的情形。家属会见通知书由在押人员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看守所邮寄给家庭;在收到《家属会见通知书》后,家属便可以准备前往看守所探视在押人员。会见在押人员必须持有看守所发出的《家属会见通知书》和户口本或本人身份证,按照看守所寄出的《会见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办理会见手续后方可会见。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探视过程中,有几点需要明确:
1、会见时严禁谈论案情和串供,不准使用暗语、土话或者方言进行交谈,不准互相传递书信、字条等物件;
2、禁止拍照、录音和录像,不准携带录音机、录像机、照相机或者利器进入监所大院;
3、严禁向看守所工作人员递送礼物,否则有可能被指控行贿罪;
4、会见时应当保持严肃气氛,不得大声喧哗或者哭闹,否则可能会被看守所中止会见;
5、每次会见一般不超过15分钟,参加会见的家属一般不超过3人,节假日和下班时间一般不予会见。
04
在押人员会不会挨打?
一般来说现在大多数的看守所都不存在管教打人的事件。
事实上家属们比较担心的往往不是管教打人,而是监所内的斗殴。在过往,由于监所管理不是很规范,导致监所内斗殴的情况比较严重,也造成过比较严重的后果。目前来说,全国大多数的看守所对这一块管得都会比较严格,当然也不排除极个别地区的看守所仍然存在相关的问题。
大多数看守所都会让犯罪嫌疑人“睡大通铺”,一般一个监室会有一个室长,类似于中学和大学学生宿舍里的舍长,负责帮助管教民警管理监室内务问题。
除此之外,一个监室一般都会对应一到两名管教民警进行管理,负责了解与掌握在押人员的身体状况、思想动态,当然在部分人手不够的看守所,可能会安排一名管教民警管理多个监室。
管教民警或经常与在押人员谈话,对在押人员平时的表现、出现的状况和反映的问题,管教民警会及时向看守所领导、驻所检察官、狱医、办案单位通报。
事实上,根据内部人士透露,看守所出现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事件,极有可能会影响该单位本年度评优,主要领导可能会被问责,因此监所的工作人员都不敢在安全问题上掉以轻心。
05
看守所释放在押人员是否会通知家属
一般是由办案机关来通知家属,因为看守所本身只是一个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虽然看守所本身有调查人员,但是其主要职能并不是查办案件,而是配合办案机关对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予以羁押。
因此当办案机关因为犯罪嫌疑人被证实无罪或被同意予以取保候审时,看守所就会将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但释放的相关信息一般会由办案机关来通知家属。
06
避免上当受骗
曾经有犯罪分子冒充看守所的民警、工作人员,以拨打电话、发送信息或者其他诈骗手段,以在看守所内“有关系”、“有熟人”的名义,诱骗在押人员的家属到银行转账、汇款实施诈骗。对此,我们要特别提醒,不要轻信他人的话,以免上当受骗,尤其是有人说“有关系”、“给钱就可以放出来”的时候,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随意支付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