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23:58:34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安阳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与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安阳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选任新一届安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职责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外部监督制约制度。安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河南省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施细则》,主要监督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办案活动。
二、人民监督员的任期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三、选任名额
本次拟选任安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75名,每个县区不少于3名。全市人民监督员中具有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比例不超过人民监督员总数的50%。
四、选任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扎实群众基础;
2.年满二十三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
3.户籍及常住地在安阳市行政辖区内。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五、选任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1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市司法局接受公民个人申请报名,同时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本次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确需现场报名的,请提前预约,预约电话:0372-5105365。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网上报名
方式二:利用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名,打开网址:https://henan.rmjdy.cn:8091/login.xhtml,点击右上角报名入口,按提示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2)现场报名
公民现场报名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安阳市司法局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安阳市永明路与富泉街交叉口东北角中国联通大厦21楼2101A房间安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电话:0372-5105365)
3.报名材料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表》2份。报名表可在报名现场领取,也可从安阳市司法局官网(https://sfj.anyang.gov.cn/)“表格下载”栏下载;将表格双面打印,认真填写,签名,盖章。
(2)近期二英寸蓝底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县(市、区)+姓名”;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任资格。现场报名人员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网上报名人员,待组织考察时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查筛选
安阳市司法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筛选,按照群众性、广泛性、代表性、专业性相结合,队伍人员组成结构合理等原则,以不低于拟任人数120%的比例确定人民监督员候选人。
(三)考察确定
市司法局组织人员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考察人民监督员候选人,并根据考察情况和人员构成比例等要求,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集体研究,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四)社会公示
通过市司法局官网向社会公示拟任人员名单及异议受理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社会公布
拟任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由安阳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通过安阳市司法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本公告由安阳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安阳市司法局
2022年3月8日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