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03:52:12来源:法律常识
当下情侣间相互给付财物的现象十分普遍,当双方关系亲密时则对经济往来毫不在意,而一旦情感发生变化,往往经济纠纷随之爆发。很多大额转账没有了相关凭证该如何要回来呢?情侣间的经济纠纷可以以哪些案由进行起诉呢?本文中广东壹号律师事务所律师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浅析。
情侣间的经济纠纷若以民间借贷为案由进行起诉,除了交付凭证,原告需补充证明借贷合意,而被告方若未能证明转账为共同生活支出,且曾有同意还款的表示,容易被认定借款关系成立。被告若抗辩转账为赠与的,应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赠与的意思,否则也将被认定借款关系成立,而在特定时间、具有特殊意义的转账金额则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约财产纠纷一般发生在已经结婚或者正准备结婚的情侣身上,未婚情侣最常见的就是彩礼纠纷,法院一般依据给付是否基于当地习惯、是否数额较大、是否以缔结婚约为目的来区分彩礼和一般赠与。
在(2021)苏03民终2415案中,法院认为,本案中,宋某与陆某经人介绍相识,为缔结婚姻关系,陆某给付宋某部分款项,其中购车款、传启款、见面礼,数额较大,应认定为彩礼。本案中,陆某给付宋某彩礼220000元,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解除婚约关系时,陆某有权要求宋某返还该款项。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包括几个方面:一方受损;他方受损;一方受益与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无法律上原因。其中“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原因”是判断是否为不当得利的核心。情侣间互相给付钱款构成借款或者不当得利的,一般法院会予以支持。
如果一方隐瞒或者虚构事实,以非法为目的,假借恋爱哄骗对方钱财达到法定数额,很可能构成诈骗罪。例如一方隐瞒已婚的事实冒用虚假身份与另一方恋爱,骗取其钱财,数额巨大,则可能触犯诈骗罪。
情侣间的财务往来错综复杂,若发生借贷行为,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各执一词,壹号律师建议应尽可能保留书面证据、转账凭证。而情侣间的转账因为存在一个特定背景所以法律实务上更有难度,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相关问题更应该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