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08:02:02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长沙讯 6月22日,河北小李通过新浪黑猫平台投诉,他6月8日向长沙快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开网店课程套餐,支付了定金1800元。但体验过后对效果不满意,要求公司退还1800元。公司拒绝了他的要求,表示已提供了相关服务项目,按照合同不能退款。
7月19日,潇湘晨报《满哥维权》栏目(报料微信xxcbwq)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解。
对服务不满,要求退款
23岁的小李有正式工作,想要在业余时间赚些钱。6月8日,他了解到长沙快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开网店套餐,该套餐包含店铺开设、运营、推广等5个服务项目(高效优质店铺打造、网校起航版课程开通、资深培训导师在线指导、活动策划指导、人性化培训支持),总价2998元。
看了相关介绍后,小李支付定金1800元并签合同。他随后获得了公司提供的网课、开店辅助等服务,也开起了店铺。但他对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店铺装修、网课、开店后的生意都不好。”他要求商家退还1800元。
商家拒绝退还钱款,工作人员向潇湘晨报《满哥维权》栏目(报料微信xxcbwq)记者表示,他们已经向小李提供了套餐中3个服务项目(高效优质店铺打造、网校起航版课程开通、资深培训导师在线指导),由于小李没有支付尾款,剩余的2个项目没有提供。对于退款要求,由于合同规定“乙方在店铺装修完成后及培训阶段要求解除合同,甲方不退合同服务费用”,拒绝退款。
潇湘晨报《满哥维权》栏目(报料微信xxcbwq)记者查看合同相关条款发现,该合同第十一条规定:因本合同中所述的服务内容是甲方针对乙方各方面情况量身打造,自甲乙双方合作开始之日起,甲方即投入服务。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否则按以下处理:(1)乙方在店铺装修完成后及培训阶段要求解除合同,甲方不退合同服务费用。
律师说法:若证明未使用套餐共有部分,小李有权要求退款
此事中,小李有权要求退款吗?公司要如何应对?潇湘晨报《满哥维权》栏目(报料微信xxcbwq)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姚志斗律师,他表示,若证明未使用套餐共有部分,小李有权要求退款。
姚志斗表示,该套餐整体服务项目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高效优质店铺打造、活动策划指导和人性化培训支持)具有显著独特性,系针对乙方需求量身定做,甲方一旦投入服务便处于不可逆状态。第二部分(网校起航版课程开通和资深培训教室在线指导)具有显著的普遍性,可以针对任何合同相对人。公司给小李提供的服务项目,2个属共有部分,1个属独特部分。
“小李有权要求退款”,姚志斗表示,虽然合同第十一条规定小李在店铺装修完成后及培训阶段要求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已交费用,但其前提是因为甲方提供给乙方量身定做的服务,即独特部分。“针对合同中的共有性部分,如果乙方可以举证证明自己没有使用,有权要求退款。”
姚志斗进一步解释,针对合同中的共有性部分,如果乙方可以举证证明自己没有使用,则甲方对乙方的不予退款属于不合理的加重乙方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该格式条款无效。针对乙方没有使用的共有性部分,乙方有权要求退款。即小李若可以举证没有使用2个共有项目(网校起航版课程开通和资深培训教室在线指导),有权要求退这两个项目的钱。
商家应该如何处理?姚志斗表示,在乙方举证证明自己没有使用服务中的共有性部分后,商家应该就其定金中的共有性部分退款。
潇湘晨报记者於广强 实习生余金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