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19:43:30来源:法律常识
在拆迁案件中,很多被拆迁人会选择信访、找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权,有的当事人甚至采取过激的行动,其实这是很不明智的做法,但被拆迁人之所以选择这些方式维权,是因为这些方式是不需要高额费用的,大家也知道请律师是维权的好方法,但是奈何律师费对很多家庭来说难以承担,但其实在赔偿之诉中,被拆迁人是可以主张律师费的,今天晏清律师就带大家看一个主张被告支付律师费的成功案例。
任先生在昆明拥有合法房屋,后房屋面临拆迁,社区居委会向街道办出具《情况说明》,说明任先生的房屋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的情况。2018 年,昆明市某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对任先生房屋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房屋安全性较差,建议立即停止使用,对该建筑进行拆除。根据该鉴定结果街道办对任先生的房屋进行了拆除,任先生认为该强拆行为涉嫌程序违法,向法院提起了确认违法之诉,在法院确定拆迁方的拆除行为违法后,任先生紧接着提起赔偿之诉,在赔偿之诉中,主张了律师费的赔偿。
法院支持了任先生的请求并在判决中写明:“ 原告因房屋被强制拆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诉讼,并依法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为此支付的合理律师代理费依法应当得到支持,一审法院对原告为本案诉讼而支出的合理律师费依法予以支持。关于该项赔偿内容的赔偿标准以及赔偿数额,一审法院在第三部分予以评判。”
由此可见法院对于维权产生的律师费是有判决赔偿的先例的,各位当事人在碰到拆迁方的违法行为时,不用过分担心律师费,因为这笔费用是应当由拆迁方承担的,但是要提醒各位的是,在赔偿之诉中才能提出律师费的赔偿,在这之前还有很多的法律程序,只有确认拆迁方的行为违法,才有提起赔偿之诉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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