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去哪找最好的律师,江歌案刘鑫的代理律师

时间:2023-01-12 06:16:59来源:法律常识

备受全国网友关注的江歌母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案将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江歌妈妈和刘鑫两人都将出席。

代理律师称刘鑫没有过错,江歌妈妈:必将完胜

图片说明:开庭传票

据新闻晨报此前报道:2019年10月,江歌妈妈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歌妈妈与被告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歌妈妈各项经济损失49万6千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判决书中写道: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

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刘鑫代理律师胡贵云:刘鑫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更谈不上赔偿

1月24日,江歌案当事人刘鑫正式向法院提起上诉。其代理律师胡贵云以邮寄的方式,向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其中还包含一份刘鑫的声明。在这份声明中,刘鑫表示:“我不会作恶不会害人,愿做牛做马孝敬江歌妈妈。”

2月15日,胡贵云律师将她与刘鑫的微信聊天记录发布在微博上,并表示:“律师的作用是什么,许多人认为是打官司,其实这样的说法不全面,律师真正的作用是陪同当事人正确面对并走过诉讼的人生低谷期,建立当事人面对诉讼的信心,必要时陪同当事人抵御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充分利用法律努力实现正义。”

代理律师称刘鑫没有过错,江歌妈妈:必将完胜

图片说明:胡律师微博截图

同日,新闻晨报记者几经波折专访到了刘鑫的代理律师胡贵云。此前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胡律师曾表示刘鑫本人会出席二审,她确认了这个说法,并对新闻晨报记者表示:“刘鑫确定出庭。发生在日本的刑案,刘鑫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更谈不上赔偿。”

代理律师称刘鑫没有过错,江歌妈妈:必将完胜

在此之前,该案一审两次庭前会议、正式开庭以及宣判期间,被告刘鑫均未露面,委托其代理律师胡贵云参与庭审。

江歌妈妈:完胜!我只是做了一个母亲该做的事

1月24日当天,在得知刘鑫上诉后,江歌妈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上诉是刘鑫的权利,我现在的状态很平静。”

确知刘鑫将于2月16日出席庭审的消息后,新闻晨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江歌妈妈,就刘鑫将要出庭这件事询问了她的看法,对此,江歌妈妈表示:“我没什么想说的。网友对我和江歌的支持与鼓励就是最好的声音。”

这几天,江歌妈妈一直都在外地,专注地忙活着自己网店的相关事宜。对于明天的结果,她有着十足的把握,并对新闻晨报记者铿锵有力地回答了两个字“完胜!”

有网友说:“江歌妈妈的举动真的很伟大,若干年后再来审视这个案子时,一定会有非凡的意义。”对于这样的评价,江歌妈妈对新闻晨报记者表示,“过奖了,我只是做了一个母亲应该做的事。”

律师解读:言论自由不代表可以肆意去伤害、嘲讽、侮辱、诽谤他人

二审改判的可能性有多大?二审会是终审吗?二审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义务怎么办?

对于目前网友们都在关心的相关法律问题,新闻晨报记者专访了太琨律创始合伙人、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朱界平律师以及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邱建辉律师。以下为新闻晨报记者与两位律师的对话。

新闻晨报: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部分,存在可突破之处吗?

朱界平:除非有新的证据证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存在错误,否则在事实认定上就不会变化。

新闻晨报: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部分,存在可突破之处吗?

朱界平:从目前我所掌握的情况来看,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我认为是正确的。主要可能在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确认上,相对一般案件而言,这个判决的金额相对较高。但我认为就这个案件而言这个金额的确定没有问题,而且属于一个比较好的司法判决。

新闻晨报:二审改判的可能性有多大?

邱建辉: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的话,二审法院一般情况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闻晨报:二审是终审吗?

朱界平: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二审就是终审。

新闻晨报:二审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拒不履行义务的话该怎么办?

邱建辉:二审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义务的话,原告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名下所有财产都可以执行。如果被告有偿还能力拒不履行义务的话,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新闻晨报:陈世峰出狱回国后是否可以继续对其追责?

朱界平:是否可以继续追责,取决于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存在,则不论责任在何地均有权向其主张权利。

新闻晨报:侮辱、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怎样看待江歌妈妈刑事自诉林礼国侮辱诽谤罪?

朱界平: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侮辱罪、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是规范人们生活和社会活动的行为准则,任何合法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任何违法的行为都应当予以严厉打击,良好的法律秩序需要社会每一位成员共同遵守。江歌妈妈选择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是理智的行为。言论自由不代表可以肆意去伤害、嘲讽、侮辱、诽谤他人。

新闻晨报·周到APP 记者 牛强实习生 谭登方

来源: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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