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09:59:38来源:法律常识
昨天,(2022年10月3日)本人发表了文章《注意 被执行人拒不报告个人财产有能力执行的可能构成拒执罪!》,从被执行人的角度来谈执行,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后台留言咨询的很多,很多人问,那到底该怎么做才能拿到钱呢?今天,我们从申请人(诉讼前的债权人、诉讼中的原告、执行阶段的申请人)来说一说:
打赢官司,并不等于万事大吉了,在对方没有还款之前,在你没有拿到执行款之前,所有的一切基本都没有改变。以前因为司法及执行法律法规不健全,很多人不愿意打官司,因为打了官司拿不到钱,还不如不打官司,很多当事人都说:不打官司,就欠我100万;打了官司,成了110万!为什么呢,因为打官司要请律师,要调查、要出差、要申请保全、申请执行等等,如果对方还不还款,还不如不打官司。
实际上,这就涉及到一个诉讼后的执行问题:官司打赢了,胜诉了,该怎么做才能尽快拿到钱呢?今天我们就来共同学习一下高效执行的法律及实务知识:
一、尽快申请强制执行,千万不要超过执行时效,因为法律不保护
躺在权利上的人:
根据现行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胜诉的法院判决书上会规定对方的履行期限,从履行期限到期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两年内是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就超过了执行时效,不会再得到法律的保护。
很多人,打赢了官司,对方没有履行,就一直放在哪里,既不向法院申请执行,也不向对方追索要账(或者双方经过诉讼,已经撕破脸了,自己不好意思给对方电话,对方也不接听电话)导致胜诉判决一直得不到执行,很容易就超过执行时效,从而失去法律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实现。所以,这种行为是最要不得的,胜诉后如果对方没有按照法院判决履行的,一定要及时申请执行!
二、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利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有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保全的需要提供担保)、诉讼财产保全(也叫诉中财产保全)以及执行阶段的财产保全。
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财产,对执行案件的结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保证打赢官司后能够执行到位,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时对对方财产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防止对方隐匿、转移财产,从而确保法院判决的履行、自己的债权得到真正的实现。
三、债权人也要积极查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线索,配合法院的执行。
官司打赢了,也申请保全了,是否就意味着债权人就可以坐等执行款到账了?当然不是,执行事关债权人自身的切身利益,当然不能袖手旁观啊,也要积极的查询、了解被执行人的活动、经营情况,查询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或者线索并及时提供给执行法官。
这个就像我前面的文章《执行实务之欠钱不还,孩子读私立?法院发出禁止令》中债权人大明在债务人小倩败诉后仍不履行,自己积极查询小倩的活动信息,了解到小倩的孩子在某私立高收费学校就读的信息,及时向法院提供,在执行法官向当地的教体局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小倩看到自己再不履行,孩子就不能继续在这所学校就读了,就赶快履行了判决,大明的债权也得到了实现,法院的执行也圆满完成。
您学到了吗?官司打赢了,对方没有主动履行法院判决的,要及时申请强制执行,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信息,积极配合法院执行,这样,自己的债权才能高效快捷的得到执行与实现。
当然了,遇到那种转移、隐匿财产或者故意逃避、抗拒执行的,也可以追究被执行人的拒执罪,具体见本律师上一篇文章《注意 被执行人拒不报告个人财产有能力执行的可能构成拒执罪!》
我是赵荣先律师,擅长民间借贷、逾期账款催收与执行、公司解散与清算、劳动纠纷与仲裁、个人征信积累与维护及限高、失信解除等法律问题解决,欢迎关注或私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