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09:56:35来源:法律常识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0年4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信息名单,这些企业因非法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江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次公布的企业共计223家,涉及江苏省十个地级市,其中:#宿迁#74家;#徐州#67家;常州29家;镇江22家;苏州11家;扬州9家;连云港8家;南京、无锡、盐城各1家。
在这些企业当中,虚开税额最大的灌云某马贸易有限公司,在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387份,金额37517.63万元,税额6378.0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而虚开税额最小的是徐州飞某纺织有限公司,在2017年10月27日至2019年1月15日期间,但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4份,金额17.95万元,税额3.05万元。徐州飞某纺织有限公司也被移送司法机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已调整至虚开税额5万元以上,而税务机关将虚开税额3.05万元的公司移送司法机关完全是浪费司法资源。对于未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的,不应移送司法机关,该给予行政处罚的,给予行政处罚即可。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江苏省一直都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的重灾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2019年作出一审判决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共有3473起,而案件数量最多的是江苏省,共有888起案件,占全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数量的25.56%,位列第一。
虽然,江苏省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的重灾区,但是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比重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的比重最大。因此,对于虚开税额不大的,且具有自首、立功、从犯、坦白、补缴税款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争取检察院作出酌定不起诉,以达到无罪的辩护效果。
#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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