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10:55:09来源:法律常识
一起因自诉人驾车出小区门却被被告人无故占据机动车道而引发的纠纷,在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并提供援助服务后,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法院不再对被告人定罪处罚。这是值班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取得较好效果的一个案例。近日,宁波出台省内首个由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值班律师规范性文件《关于完善值班律师制度的若干意见》,用制度对值班律师执业行为作出规范。
值班律师,是一个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服务的新律师群体。去年10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值班律师据此浮出水面。
我市从2017年起就在法律援助机构尝试值班律师这一做法,仅今年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派出值班律师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驻点值班,共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1609件。
“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服务的值班律师出现,体现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现实中,值班律师也确实通过法律帮助的手段使一些疑问得到澄清、一些矛盾得到化解,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市法援处有关负责人举例说,值班律师在为一位因涉毒面临至少15年牢狱之灾的妇女进行法律帮助后,担任了该妇女的法律援助辩护律师,通过律师漫长复杂而又激烈的法庭辩论,成功维护了犯罪嫌疑人应得的合法权益,展现出一名法律人的“工匠精神”。
据介绍,这个由市司法局与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安局等单位联合发布的《意见》,在部、省有关值班律师的文件规定基础上,结合宁波工作实际,从法律帮助的权利义务告知、约见值班律师的流程、值班律师执业规范以及工作保障等方面对值班律师制度进行了完善,为促进值班律师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来源:中国宁波网
“在看”的永远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