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13:34:15来源:法律常识
征地拆迁由于涉及多方利益,在价码谈不拢的时候,个别征收方往往就会想些“歪招”来推动整个拆迁进程,比如常见的“以拆危促拆迁”、“以拆违促拆迁”。这种不法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所谓的“以拆危促拆迁”,就是以房屋属于危险房屋需要拆掉为借口来推进拆迁进程。在一起由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主任律师亲自代理的“以拆危促拆迁”案件,史律师帮助我们的委托人赢得了胜诉判决。该起案件对于有类似遭遇的当事人同样具有参考意义,推荐您收藏阅读。
案例介绍
家住重庆市某区的某女士姐妹二人合法继承了其父亲遗留下来的房屋。该房屋在被纳入拆迁范围后,一直未就补偿问题与征拆方达成一致意见。但令某女士万万没想到,忽然有一天,一纸报告从天而降,某女士家的房屋竟然被鉴定为危房。其后,在没有出示任何有效法律文件的情况下,某女士家的房屋被强制拆除。
征拆方打的是什么算盘?自家的房屋好端端怎么就被列为危房了,还在短时间内就被强拆?这种不按法律规定出牌的行为,令我们的委托人迷惑不解也始料未及。
律师风采
非产权人能不能越过产权人直接对房屋申请鉴定?进而依据所谓的危房鉴定报告对老百姓的合法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但在现实中,这样的情况却并非个例。正如本案中,行政机关在没有与我们的委托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转而“另辟蹊径”。先后委托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某房屋管理局房屋安全鉴定所出具房屋检测报告和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将涉案房屋“鉴定”为D级危房。紧接着下发所谓的《危险房屋通知书》。一整套操作下来,委托人的合法房屋即被强制拆除,一切看上去似乎合理合法,对老百姓来说极具迷惑性。
史西宁律师在介入该案后,细心聆听了委托人的倾诉与诉求,并主导细致梳理了本案的主要事实与证据,帮助委托人找到了行政机关在过程中的不少违法点,进而指导委托人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最终帮我们的委托人讨回了一个公道。
胜诉判决
法院在查明事实后认定,事发于2019年1月22日被告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并依法做出了判决:判决确认被告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
本案最终获得胜诉判决,也得益于史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的全方位用心投入。但这也仅仅是我们代理的众多案件的一个小小缩影。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京康律师事务所都将始终秉承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出发点,为推动建设法治社会添砖加瓦。当然,我们的服务不会止步于胜诉判决,接下来我们的律师团队也将继续依法依规协助我们的委托人提起国家赔偿申请,帮助委托人挽回在该起案件中所遭受的损失。
史律师提醒
史西宁律师提醒您,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普通老百姓,都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力与权利。当我们的权益在遭遇不法侵害时,更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