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03:01:0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西海大队快速查处两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为辖区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2020年6月2日17时20分许,我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称西海镇步行街一辆小型客车被刮蹭,请求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经了解肇事车辆已逃离事故现场,随即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监控,于6月3日11时50分许民警查获肇事车辆及违法嫌疑人才某某,经肇事机动车驾驶人才某某供述,结合车辆痕迹,确定查获的车辆为肇事逃逸车辆,违法嫌疑人才某某涉嫌无证驾驶及交通事故肇事后逃逸,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2020年6月5日14时40分许,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称西海镇加油站十字一辆皮卡车被撞,请求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经了解肇事车辆已逃离事故现场,随即民警展开调查,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监控,于6月5日17时25分许查获肇事车辆及违法嫌疑人松某某,经肇事机动车驾驶人松某某供述并结合车辆痕迹,确定查获的车辆为肇事逃逸车辆,违法嫌疑人松某某涉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及交通事故肇事后逃逸,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青海交警提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机动车驾驶人须牢记,无论何种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及时报警,逃逸的后果只会加重处罚,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逃一时不能逃一世,一念之差将铸成大错,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来源:青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