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23:20:35来源:法律常识
小红(化名)入职长沙市某健康管理公司,试用期工资为7200元每月。可是小兰上班10余天就被强行开除。经过劳动部门仲裁,该司要付给小红薪资及赔偿总计10000元。但是该公司对赔偿一直拖而再拖。荒唐的是使用大量硬币面额为一角至一元不等来刁难小红贺法院工作人员,最终法院对此行为开出罚单。
网友咨询:
离职之后,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无故开除员工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1、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先和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发放工资的具体事宜。
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3、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最简单的方法是打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王丽律师补充: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