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3 00:33:12来源:法律常识
《民法典》正式实施一周年。一年来,这部让人一生有法可依的法律对百姓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
1月5日,沈阳日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律师协会相关人员就《民法典》中百姓生活中常遇的法律问题、新《民事诉讼法》等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本期嘉宾: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砚(中);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 戚亚坤(右)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月1日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新《民事诉讼法》共新增7个条文,修改调整26个条文,其中几点重要变化如下:
新增网络在线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修改解读】 条文修改后主要明确了两点:1.在线诉讼需经当事人同意;2.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新修电子送达适用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修改解读】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电子送达不适用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此次修改扩大了电子送达的范围,但当事人仍可以要求法院提供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纸质文书。
新修条文缩短公告送达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修改解读】 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告送达时间为六十日,新《民事诉讼法》将其缩短为三十日,进一步减少审理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
简易程序最长审限缩短为4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修改解读】原《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的简易程序最长审限是6个月,现新《民事诉讼法》缩短为4个月。
《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的热点问题
哪些情形下婚姻是无效的?
案例
母亲:“女儿,小李这是重婚,你们的婚姻无效啊!”
女儿:“我被骗了!”
法律分析
婚姻无效,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后因该婚姻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三种:一是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根据医学和科学发展证实,男女近亲结婚很容易产生遗传学疾病,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禁止近亲结婚是古今中外法律的通例;三是未到法定婚龄,指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时不得结婚,这主要是由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决定的。
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案例
男:“工资、奖金都上交了,今天收到的讲课费总该是我自己的吧?”
女:“讲课费是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得上交。”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具体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汽车、房产、公司股权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案例
原告:“他账户上还有3万元,我请求财产分割。”
被告:“这3万元是我之前交通事故中得到的赔偿金,不能分割。”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所有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并对该财产享有独立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干涉。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规定弥补了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具体而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婚前购买的房屋、汽车等;(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如因人身损害获得的医疗费等;(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的衣物、鞋帽等;(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案例
债权人:“他借钱是为了买你们家用的代步车,理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人妻子:“钱是我老公以个人名义借的,与我无关。”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具体而言,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一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债务;二是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三是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哪些情形下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案例
原告:“他结婚后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挥霍钱财,我请求分割财产。”
被告:“人生苦短,享乐也没错啊。”
法律分析
一般情形下,夫妻一方请求分割财产须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上法院不予支持。但以下两种情形除外。一是夫妻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是夫妻一方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当夫妻一方有上述两种行为的任意一种时,法律赋予另一方在维持婚姻关系的前提下获得救助的权利。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案例
当事人:“我带着孩子,离婚后怎么生活啊?”
律师:“你老公出轨在先,你作为无过错方,还抚养孩子,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的。”
法律分析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则由法院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的未成年子女和女方多是不幸婚姻的受害者,因此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特别强调对子女和女方权益的保障。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男女双方都有可能成为不幸婚姻的受害者,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民法典》中的民生热点问题
案例:小刘在小区中散步时被从楼上落下的花盆砸伤。警察经过调查并未查出是谁家的花盆,小刘伤好后向谁追责呢?
解答:因为警察调查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是谁,所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小刘可以向掉落花盆的楼房的所有住户主张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住户都要承担补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小刘还可以向物业主张赔偿责任。
案例:小李是一名网络主播,拥有百万的粉丝数量。随着名气越来越大,有很多冒充小李网名的人在网上发布段子,小李的网名受法律保护吗?
解答:小李的网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小李可以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维权。
案例:小张养了一条宠物狗,后来因为工作比较忙又找不到人领养,出于无奈,就把宠物狗遗弃了。小狗在流浪期间将过路的小王咬伤了,小王调查发现小狗原来是小张的,就要求小张赔偿。小张是否该赔偿呢?
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小王被小狗咬伤是在小张把小狗遗弃期间,所以只要小王能够证明是被小张的狗咬伤的,就可以向小张主张赔偿责任。
问:男女谈恋爱期间,女方送给男方一块价值10多万元的手表,现在分手了,能要回来吗?
答:恋爱期间财产返还及分割纠纷的案件处理起来较为困难,案由涉及返还原物纠纷、不当得利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约财产纠纷、合同无效纠纷等。同时,由于各地审判标准不统一,案件混合交织着情侣双方的感情因素,因此经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建议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在交往中针对财务的往来保持理智。对于恋爱期间双方存在借款、履约等情形,最优证据仍是借据、收条等债权凭证。此外,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对话录音同样可以作为证据。交往中,应注意保留涉及借款等事项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应对日后可能发生的争议。
问:发现老公有婚内出轨行为,我可以起诉离婚吗?
答: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出轨分轻重,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断的标准之一即重婚、与婚外异性同居。如果出轨严重导致感情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问:我是城里人,可以去农村买房吗?
答:按照目前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的,买卖农村房屋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城市户口因为无法满足以上条件,因此按目前法律规定是无法购买农村房屋的。
问:朋友家孩子13岁,偷用朋友的手机游戏充值5万余元,钱可以追回吗?
答:可以追回。《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孩子13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游戏充值5万元钱,数额巨大,明显与他的年龄、智力等不相符,他的家长可以要求游戏公司将款项退回。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吕良德、徐佳婷/文 高级记者 张文魁/摄
编辑:王沛霆
责任编辑:张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