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看守所找律师有用吗,刑拘律师可以会见吗

时间:2023-01-13 01:11:12来源:法律常识

现实中,很多人收到家人被刑拘的拘留通知书那一刻起,很少有人可以镇定自若,大多数人内心都很懵:我的家人犯了啥事?公安是不是抓错人了?如果没有抓错,到底严不严重?会不会坐牢?要坐多久?我如何找到靠谱的律师会见?等等一系列疑问。即使你电话给公安机关,他们最多也只是告诉你涉嫌啥罪名,其他内容都不会说。

而任何人即使涉嫌犯罪,只要没有经过法庭判决,那只能叫犯罪嫌疑人(嫌疑就是怀疑,可能性问题),也就是说,在判决前,是否有罪还是无罪,都是不确定。

家人被刑拘,委托律师会见到底有没有用?有哪些好处?

1、家人被刑拘了,怎么办?

正如前述,一旦家人涉嫌犯罪被刑拘,你不能会见、公安机关不会告诉你任何信息,因此你无法获取任何有用信息,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这意味着,你必须尽快委托律师会见,只有律师才能见到你的家人。

2、委托律师会见,到底有没有用,有哪些好处?

律师会见不是表面上理解的见当事人一面,结合我个人多年的刑事办案经验,律师会见主要有以下好处:

(1)了解涉嫌的罪名、被关在哪个看守所。

不同的罪名,法律上规定不一样,工作量也会不一样,而且不同的看守所,会见要求的资料都会不一样,疫情阶段,还要核酸检测和健康证明,而且有的看守所还要预约(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城市律师会见比较多)。律师通过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具体罪名,可以提前准备会见的资料,包括罪名的法律规定、无罪或者缓刑或者不予起诉的案例,目前实务操作中可能存在的新辩护思路等,这些律师都要在会见前努力准备,而这些工作都是当事人看不到的律师工作内容,但负责任的律师都会用心准备。

(2)律师与被关押人之间搭建信任的桥梁

律师的自我介绍,告诉犯罪嫌疑人做过相同罪名的案件,让犯罪嫌疑人知道律师为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刑事辩护,让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事情保持信心。

我每次见完犯罪嫌疑人,虽然短暂接触交流,犯罪嫌疑人都希望我下次及时会见他,并强调我一定要继续跟进他的案件,这些信任的建立,如果要问有啥秘诀,我觉得真诚很重要,我都会把犯罪嫌疑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处理、看待并换位思考,这样他才会对你信任有加,我们律师在法律框架内要时刻想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尽心尽责的法律服务和刑事辩护。

家人被刑拘,委托律师会见到底有没有用?有哪些好处?

(3)了解当事人的身体情况、情绪变化、款项、衣物顾送等事情转告

很多情况下,当事人一旦被关押,情绪容易波动,律师会见可以起到安抚情绪作用(就我个人而言,我不仅要学法律知识,还要学一些心理知识)。通过了解其身体情况是否有被殴打、刑事逼供(如果存在,律师还可以代为申诉、控告,笔者就成功处理过多起当事人被同仓的其他犯罪嫌疑人殴打后来没有再被殴打的事例)等事项,通过分析罪名,结合其陈述的事实,让其心里有个底;转告家人的关心(包括顾送款项、衣物、问候),代为转告需要家人处理的事情(例如涉及房贷、车贷或者需要及时处理的其他事项)。

(4)了解案情、分析罪名,让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事情不至于过于悲观或者乐观,积极面对。

通过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被讯问的笔录内容以及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通过为当事人讲解罪名,让当事人知道涉嫌的罪名及量刑,最坏的结果可能会判多久(最好的结果当然是公安撤案或者取保候审或者检察院不予起诉或者法院无罪判决),这些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就是盲区,而律师的讲解,可以消除犯罪嫌疑人的疑虑,不至于让当事人过于悲观或者乐观。

(5)了解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或者事实,必要时撰写法律意见书,这也是律师工作最主要的构成部分。

总体而言,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或者事实主要表现在自首(包括特殊自首)、立功(包括重大立公)、是否有被害人(如有)的刑事谅解书(如果没有,积极赔偿争取被害人的刑事谅解)、是否退赃、犯罪的起因、被害人的过错程度、平时表现、是否初犯、从犯、参与的时间长短等等,这些都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去了解,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及时撰写申请书。

家人被刑拘,委托律师会见到底有没有用?有哪些好处?

说到这里,很多当事人有个误区,宁愿相信公安的话也不愿相信律师的话,完全听公安说请律师都是多余的,其实很多办案机关都是找当事人有罪、不利的证据,而当事人无罪、有利的证据尽量不收集,而只有律师才会主动收集或者了解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及时委托律师,律师还可以对公安机关的一些错误行为进行监督,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当事人请律师和不请律师的差别所在。仅凭这一点,你就知道该不该请律师了,就知道请律师的好处和作用了。

关于取保候审,任何阶段,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实践中,公安机关不予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即使到了检察院阶段,也有取保候审的案例。退一万步讲,即使检察院也不取保候审,如果符合不予起诉的条件,专业的律师也会撰写相关法律意见书。

现实中,很多当事人对自己的家人涉嫌犯罪,不舍得花钱请律师,还有觉得没必要请律师,这是一个重大误区。

笔者执业多年,就遇到各类奇葩当事人,有的当事人他家属涉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很天真认为37内可以出来,觉得没必要请律师,实际上也没有请律师及时会见,后来第37天被批准逮捕,当事人傻眼了,急忙忙找律师委托会见,可惜错过了很多机会(包括取保候审),律师的工作量和挑战加大,当事人反而需要花费更多的律师费,得不偿失。

有的当事人特别信任公安的话,即使构成相应罪名,哪怕公安对你说,当事人肯定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必要请律师,但是,判2年9个月和8个月,虽然都在3年以下,差别就可大了,而律师可以通过努力,尽量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或者无罪的证据,哪怕构成罪名,也希望在量刑上向有关机关提交法律意见,少判一些,当事人早点出来(关在里面可谓度日如年)也是好事。

家人被刑拘,委托律师会见到底有没有用?有哪些好处?

还有的当事人因为省钱不想请律师全程跟进,随便找个律师会见一次(给个几千块钱),本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因为没有委托律师及时申请,错过了取保候审的机会,亲人过世也没有见到最后一面,我想此生他的家人哪怕赚再多钱,哪怕再怎么省律师费,这个让他终身遗憾的事情再也弥补不了。家人被拘留,任何阶段任何时候,都要请律师跟进,即使借钱也要请律师跟进,现实中太多因为没有律师的及时跟进、太多当事人事后后悔的事例(有的明明可以少判、有的明明可以取保候审,因为没有律师的参与,错过了),说实在的,当事人再怎么省钱,刑事案件涉及生命、自由的重大事情,也不能省律师费。

限于篇幅,刑事辩护路上还有很多所思所想无法一一分享(以后有空再分享,大家也可以留言或者私信一起交流),但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广州律师而言,不论你是否委托我会见,我都诚心建议你:如果你的家人被刑事拘留,切忌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不委托律师及时会见,刑事案件律师越早介入对犯罪嫌疑人而言越有利,也不要随便找个律师会见。甚至就我个人而言,自从我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来到广州执业后,我也经常会接到一些同学(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咨询,我都会建议他们找当地律师及时会见(我也有受托会见的时候,毕竟只要客户需要,我全国各地都可以去会见,只是这两年因为疫情因素,外出会见会有影响,毕竟各地看守所的防疫政策不一样),没必要省律师费,人早点出来,钱是可以赚回来的,而一旦错过了生命中的某个人或者某个时光,是赚不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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