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3:25:20来源:法律常识
中山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强化为民办实事意识,结合法院工作特点落实六项措施,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教育整顿工作全过程,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4月17日星期六上午
中山中院民三庭成功调解一起
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5000余万元的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件上诉人吴某与被上诉人李某本为朋友关系,吴某由于商业发展需要,于2015年向李某借款近3000万,约定月利率2%,并由三个自然人以及三个公司提供担保。借款期限届满后,吴某由于资金周转不灵,无法偿还借款。至本案审理期间,涉案欠款本息已高达5000余万元,欠款时间长达六年之久,双方也在追债过程中产生了诸多积怨。
承办法官徐红妮在审理案件时,意识到双方当事人虽有积怨,仍存在一定的调解基础及可能,于是,在庭审中组织了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在部分条款上分歧较大,调解陷入僵局。徐法官见状,提出了新的调解思路供双方庭后进一步考虑,然而,之后组织的第二次调解也未能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徐法官不甘心,认为双方仍然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再次联系当事人,这次,当事人吴某明确提出,希望法院再组织一次调解,以促进纠纷尽快解决。
考虑到案件含担保人在内的双方当事人共有9人,在工作时间内全数召集到庭有一定难度,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民三庭以案结事了为出发点,决定周末组织调解,并采用“边调解边履行边促和”的方式,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借贷双方握手言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周强院长提出“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证。”司法审判不仅仅是一纸裁决,更是司法温度的传递。中山中院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以当事人的权益为优先,灵活运用工作方法,在弘扬公平正义的同时,也使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工作的人性温度。
来源: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