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3 08:15:15来源:法律常识
@优秀律师事务所
黄埔区司法局和九龙镇村(社区)
选聘律师顾问
走过路过别错过!
为进一步创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服务方式,着力打造黄埔区九龙镇“榕树下”法律服务工作站,切实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结合九龙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际,面向全市选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
1、选聘人数、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家律师事务所,分片组团担任黄埔区九龙镇2-4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
2、报名条件
1.拥护宪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律师行为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2.近2年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公道正派,热心公益事业;
4.熟悉农村法律业务知识,具有农村法律服务经验;
5.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报名。所在律师事务所应是合伙制、且有10名以上的执业律师,能够组团完成征地拆迁、劳动争议、股份分红、土地山林权属纠纷等法律服务。
3、服务方式
由竞聘成功的律师事务所组团服务、分片承包。将九龙镇辖区内以3-4个地理位置相邻的村(社区)为一个片区,共划分为10个片区,分别由10家律师事务所组团对口负责,原则上要由一个律师相对固定对口一个村(社区)。同时组成由3-5名律师参加且分别具有征地拆迁、劳动争议、股份分红、土地山林权属纠纷等专业特长的律师服务团负责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律师服务团人员名单。
4、服务内容
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服务团除履行省、市、区关于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外,还应履行如下职责:
1.驻村(社区)律师每周到所属村(社区)坐班一天,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要求坐班时间相对固定,坐班时间由律师与村(社区)协商确定后在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公示牌和微信平台提前公示。
2.受指派律师应及时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确因特殊情况当天受指派律师不能及时提供法律服务的,应通过所在律师事务所指派法律顾问律师服务团的其他律师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3.坐班律师在坐班过程中,发现可能发生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要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司法所报告,并做好法律解释及稳控工作。
4.村(社区)辖区内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时,签约律师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对需继续跟进处理的,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根据纠纷类型及事件的性质,组成相应的专业律师服务团并指定牵头负责律师,全程跟踪提供法律服务。
5.对特别重大的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所在的村(社区)律师事务所服务团服务力量不足时,九龙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辖区内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团参与,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团不得拒绝。
5、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自主报名、资格审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
✪报名方式:律师事务所自主到黄埔区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3日上午9:00至2018年1月26日12:00止。
✪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表的同时,一并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熟悉征地拆迁、劳动争议、股份分红、土地山林权属纠纷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确定名单
由黄埔区司法局和九龙镇人民政府按照工作需要,结合实际确定拟聘用的律师事务所。
签订协议
确定为聘用律所后,抽签确定服务片区,并由黄埔区司法局、九龙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和律师事务所签订4方合同。
6工作补贴
由区司法局按照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办电〔2015〕4号)规定标准支付每个村(社区)工作补贴2万元/年,由九龙镇人民政府给予每个片区工作补贴不少于15万元/年。按照考核结果,凭律师事务所的正式发票分上下半年发放。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113867。
素材来源丨区司法局、九龙镇
编辑丨一金
转载请注明丨广州黄埔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