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3 12:19:58来源:法律常识
核心提示:6月8日,市民刘女士向晚报反映,3月份她在位于高新区建设路的东方国际销售中心交了一万元定金,贷款购买一套房屋。
“工作人员承诺一个月左右银行就能放款,可现在两个多月过去了,贷款始终没有下来,这套房子我不想买了,退定金时竟遇到了麻烦。”刘女士说。
当日上午,记者对刘女士和东方国际销售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采访。
购房人:放款太慢不买房了
刘女士介绍,3月23日,她在高新区东方国际看中一套房屋,咨询相关细节后,她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认购书,并交付一万元定金。
“这套房屋全款19.2万元,贷款9万元,销售中心的工作人员承诺,贷款一个多月就能下来。”刘女士说,按照工作人员的介绍,她向银行提交了贷款手续,可4月末银行通知她,需要重新提交工资证明,贷款还在审核中。
“我刚从外地回来,还没找到新工作,开不了证明,销售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找一家公司开个证明就行。”刘女士说。
刘女士说,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她开了证明,可是到了5月末,贷款还在审核中,她就与银行取消了贷款,不想买房子了。
刘女士表示,她向销售中心要定金时,被告知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定金不退不换。
“因为贷款没有如期办下来,我才决定不买房子。”刘女士说。
销售中心:购房人单方违约
刘女士告诉记者,当初交定金的时候,销售中心的工作人员承诺一个多月下来贷款,但是贷款时间太久,影响了她的资金周转,也就没有办法买房了。
“不买房不是我个人原因造成的,是工作人员承诺的放款时间没有兑现,我现在要解除合同,工作人员说我违约将面临一万元的损失。”刘女士说。
那么,事情的真相是否如刘女士所说?
当日上午,记者和刘女士来到了东方国际销售中心。
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刘女士自己取消了银行贷款,购房认购书上清楚地写着“定金不退不换”,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属刘女士单方违约。
“当初介绍贷款时,提醒过刘女士,一般情况下,银行一个多月放款,放款速度与购房人资质有关,银行需要时间走流程。现在是她不想买房了,自己取消了银行贷款。”工作人员表示。
最后,销售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关于刘女士退定金的诉求,会向领导反映,协商后会给出解决方案。
律师: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臧海龙律师:购房人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认购书,并交纳了定金,如果购房人是自己的原因不想购房的话,属于购房人违约,按照法律规定,定金不能返还。
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比如说因为贷款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无法支付剩余房款,这种情况不属于购房人违约,该认购书可以解除,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建议有购房需求的当事人购买房屋时,看清合同条款内容再签字,要在交付定金前确定好自己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方式,再签订合同。
另外,要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写在合同中。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敬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