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05:16:08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信网)
信网4月14日讯(记者 赵宝辉)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住院的年迈患者也越来越多,这就使人们对医院护理人员的需求呈加速上升趋势。由于医院护理人员长期数量紧缺、流失严重,护士超负荷工作,导致陪护人员的素质水平普遍较低,造成医疗事故的情况屡见不鲜。青岛市人大代表王文华建议,建立护工“准入制度”,加强护工职业技能培训,成立护工行业协会,加大对护工行业的资金支持以此确保服务质量安全。
王文华认为,根据社会调研来看,在青岛目前没有专业的部门或机构对医院陪护行业进行规范管理,陪护市场管理秩序混乱,相关持证上岗的规定执行不力,缺乏有效的准入管理制度,对于护工的聘用、职责定位无统一规定。陪护质量与医疗效果是否相关并不明确。服务质量较差,与雇主期待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已影响到医院规范管理。因此,一旦发生矛盾,双方相互责备,这时,医院的护理站往往也不能妥善解决这些矛盾。
此外,由于陪护工不属于医疗机构的职工,收费价格由护工和雇主之间协商达成,医院既无法有效约束陪护工的不良行为,也无权强制性干涉收费价格。虽然部分大医院规定陪护工日工资上限,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有效执行,陪护工漫天要价现象常出现,给患者及家属带来沉重负担。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护工向患者收取一对一陪护费,实际一人兼管多位患者的情况时有发生。
对此,加强医院护工规范化管理,是满足日益增长的病房陪护需求、提高护理服务水平的现实需要,也是规范陪护服务管理秩序、提升陪护人员素质的必然要求。只有通过适宜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政策来规范陪护管理,使患者得到标准化、个性化、科学有效的特色陪护服务,才能更大程度地改善市民健康服务质量。
针对以上社会现状,王文华认为,应建立护工“准入制度”,加强护工职业技能培训,成立护工行业协会,加大对护工行业的资金支持。引导和支持医院等医疗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和家政服务机构成立独立的行业协会,对管理护工的机构和护工个人进行规范化引导和管理。通过公开合格护工白名单、加大对护工工作的宣传、建立护工激励机制等模式对护工的工作职责和职业守则、提供护工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家政服务机构资质和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等方面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增强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业务技能学习,努力构建和谐的服务关系。
制定护工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动态绩效考核机制,保证护工工作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监督提供护工服务的劳务派遣和家政服务机构要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保障护工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自【青岛信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