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3 20:26:36来源:法律常识
我叫时福茂,70后,出生在河北威县。威县曾经是国家级贫困县,2010年国家提高扶贫标准后,仍然有35.8万人年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属贫困人口。而且,威县总人口58万,农业人口就有52万,基本都是农民家庭。我们家也是农民家庭。
我上面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下面有一个弟弟。母亲务农,父亲早年间做过民办老师,也当过生产队的队长,后来为了多赚钱,就去建筑工地打工。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吃不上玉米面和白面,像我基本就是吃红薯长大的。
农村的孩子没什么娱乐活动,到了寒暑假,要么跟着母亲种地,要么跟着父亲打工。我那时刚上高中,看着家里经济实在拮据,一琢磨,出去打工,一天还能挣8块钱,就跟着父亲去到一个建筑工地,在那当杂工,什么活都干。
暑假天热,手上的皮肤都泡发了,搬砖的时候,8个手指指腹上的皮肤都被磨破,行话叫“打眼”。和我一起干杂工的其他孩子都吃不了这个苦,干几天就走了,我算体格好,干了两个月。高中三年,每年寒暑假,我都跟着我父亲出去打工。
90年代,要上大学了。其实最初,我压根没想到学法律。上小学时,我想做物理家,想去研究天文,探索星空,觉得整个宇宙银河系太神秘、太令人神往了。真正选专业时,我想报飞行员来着,也算是离天空近了一点嘛。
天有不测风云,我飞行员初检合格后和同学踢足球,一不小心让球砸到了眼睛,眼底出血,医生说要好几个月才能恢复。就这样,我和我的飞行员之梦擦肩而过。
思来想去,想着如果学法律,也许今后能进到法院或检察院,也是不错的,就报考法律专业。家里卖了一头驴,才给我凑齐了学费。关于这点,我觉得我父亲还是比较有远见的,他做过老师,认为人就是可以通过知识改变命运,所以哪怕家里再难,几个孩子上学的事,他和我母亲从来没有阻止过。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河北省邢台市面粉厂,在厂保卫科工作。那会儿还有个警种叫经济民警,相对面粉厂的其他科室,这个岗位还算跟我的专业对口。
你想啊,我刚毕业,骨子里就有一种大学生想要一展拳脚的冲动,就向领导申请办厂子的板报。我记得,1994年国家规定是一周44小时工作制,到1995年就实行40小时工作制了,就是一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我就把相关内容写在了板报上,把它当成给厂子员工的普法宣传。结果,被领导发现了,不让我进行这方面的宣传。
当时,管生产和销售的厂长看我是个大学生,像摄影啊各种比赛都获奖,对我不错,也挺看好我的,觉得留在保卫科没什么前途,那就是戴个袖章在厂区巡逻,就想把我往制粉工程师方向培养。反正诸多原因纠结在一起吧,我自愿申请到车间工作,成为面粉厂有史以来第一个主动从科室下车间的人。
先是在生产车间待了半年,又去了面粉技术车间,机器都是进口的,上面都是英文。那时候生产车间的工作实际上就是搬运面粉,厂子下的定额是每天每班次搬30吨面粉,每袋面25公斤,折合起来就是每人每天搬1200袋,非常累。
干了一段时间后,我感觉这工作就是一种重复性的劳动,对个人能力提高没啥用。再看看我之前一个班的同学,绝大多数都进了公检法系统,但去企业工作的就我自己,多少有点不甘心。我也不想放弃我的法律专业,就想考律师资格。
当时我已经成家,必须在保证有收入的情况下参加考试。我就和我同组的师父商量,让我集中时间完成每天规定的工作量,剩余的时间允许我自由支配。就这样,我一边上班,一边复习备考。现在回想起来,这段日子真的艰苦,没日没夜的,反过来想想,也算是一种珍贵的积累了。
1997年,我拿下了律师资格证,第二年我就辞去面粉厂的工作,在甲信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
不过我没什么背景,又是个新律师,就没案子办。后来,我的一个同事郭律师,就建议我,让我从一些法律援助的案子入手,不管有没有钱,先接案子再说以后的事。
我代理的第一个援助案件,是一个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这个案子,纠纷一方是私营企业板厂,一方是国有企业食品公司,从1994年产生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后法院判决,二审法院发还,如此反复,像皮球一样被踢了七年仍无结果。我接受委托后,发现这里面其实有法律漏洞,便一面代理诉讼,一面向有关部门写信反映这个情况。当时,法制日报一个记者发现了我的信,就去采访了,还写了一篇《发还重审应有次数限制》的报道,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乃至司法界的关注。
我一个在法院工作的校友对我说:“你这下可算是捅娄子了,把邢台法院都得罪了,以后怎么干律师啊?”我那会儿确实心里很慌,感觉律师生涯还没开始就要断送了。没想到后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规定,严格限制二次发还重审的条件。虽然得罪了某些法官,他们觉得我竟然站到了和他们的对立面,但是毕竟结果是好的,法律制度总是在不断完善的。
“法律援助”这个概念,之前是没有的。我们国家的法律援助制度是1996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以及1996年通过的《律师法》,才初步确立了法律援助的制度要求。所以呢,制度不完善,标准不明确,我自己也不懂,看对方没钱,就干脆不收律师费。
我记得有一回,大概15个讨薪的农民工吧,东拼西凑给了我几百块钱,连复印费交通费都不够。有时候我妻子也抱怨,说你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别说加班费了,还得自己垫钱给人打官司。我看他们一身脏兮兮的,都没什么文化,辛辛苦苦那么久还拿不到钱,真的不忍心问他们再要费用。
在劳动市场上,农民工群体地位极弱势,遇到纠纷后,很多老板就抓住农民工没文化、不懂法更没有维权意识这个弱点,找律师利用诉讼技巧,把案件搅浑。你就算去仲裁,一审,二审……哪怕胜诉了还不一定能拿回钱。我办过的几起复杂案件,官司一打就是三五年,就这么耗着。
实际上一开始,我做的法律援助对象是一些特殊群体,比如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他们的权益容易受到侵犯。后来转型为农民工法律援助专职公益律师打官司,源自一些案件的触动。
2000年夏天,我处理了一起案件。172名农民工跟随包工头从事抹灰工作,工程结束后欠了约8万元的工资。在那个年代,500元就可以使一个农民工家庭过上一个宽裕的春节,可以解决孩子们中小学一年的学杂费用。而且,我十几岁就跟着父亲去打工,我太清楚那点钱对一个农民工家庭的重要性了。我就接了这个案子,历时4个月,我帮助他们将所欠的工资全部拿到。
农民工很淳朴,你帮他们拿回钱,他们就感激涕零,即便那钱是他们应得的。我也会收到来自全国各地农民工手写的感谢信,字迹歪歪扭扭,有的错别字很多,有的文句不通,让人既心酸又感动。
那之后,我深深体会到一个律师的作用和价值,也让我与农民工维权结下了不解之缘。
2002年,我和几个小伙伴共同创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并为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前前后后,我办理了30多件援助案件,涉及农民工拖欠工资、童工工伤等。2003年,我被邢台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给了我莫大的鼓舞。
在这期间,我在北京邂逅了佟丽华律师。他被称为“中国公益律师领军人物”,却自称是个“农民”,很多了解他、熟悉他的人都叫他“大侠”,因为他总是致力于法律援助领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那次相遇,我们畅聊甚欢。
2004年6月,我在北京出差再次遇到佟丽华律师,他诚挚邀请我到北京跟他一起工作,成为一名真正的专职公益律师。在作决定的那几天,我反复审视自己,心情十分矛盾。
一方面,我的事业正在走向正轨,自己的律所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在当地已经小有名气,案源很多。另一方面,我妻子在当地的工商银行工作,工作稳定,孩子才上小学二年级,要他们放弃现有的安逸生活跟我到北京重新开始,显然不合适。
但一想到来北京做一名专职公益律师,我就感觉充满了期待充满了干劲。我感觉,自己最喜欢的事业还是法律援助,看着那些社会的弱势群体得不到法律帮助,从良心上我过不去,你明明可以帮到他们的。
于是我决定来拼搏一番,出乎意料的是,我把这个决定告诉家人朋友后,他们都很支持我。尤其是我妻子,一句埋怨的话都没说,只是默默地为我打点行装,然后默默擦了擦眼角的泪。
2004年7月,我来到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工作,成为了一名专职公益律师。2005年9月,我和几个同伴共同成立了专门为外地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我担任工作站的执行主任,成了第一批“专职农民工维权律师”。也就是说,我放弃接其他类型案件,专办免费的农民工案件。
2005年8月30号,我妻子带着孩子孩子也来到了北京。一家三口就这么开始了北漂生活。工作原因需要跑乡下取证,公交车和自行车是我最平常的交通工具。
我当时一个月工资是2000元,租了一个34平米的小一居,一个月900的房租。我给孩子选的丰台六小,是一所农民工子弟学校,原因是离单位近,入学费只要500元,其他一些好学校要3000元。为了减轻我的经济负担,我妻子也加入到我们团队,帮我们建立财务制度规范,替我们处理各种杂事,每个月拿800元。
很多人对律师的印象都是从影视剧作品里来的,善于雄辩、收入也高、精英感十足,但在我这,日复一日面对的是生活的粗粝,也是普通人最现实的写照。
从做公益律师第一天起,我的手机就很少关机,即便是逢年过节或是三更半夜,也照接不误,生怕错过任何一个求助电话。农民工、弱势职工、妇女儿童……我不知道谁会拨通这个电话,但我清楚,对于很多正处困境的人们,这通电话也许就是希望之光。
某一年,春节前夕的一个晚上,我接到一个电话,说有一个工地农民工跟老板因为工资拖欠问题发生了对峙,极有可能发生肢体冲突和流血事件。我跟佟丽华律师商量了一下,跟另一名律师顶着凛冽的寒风去了工地。我妻子担心我的安全,也跟了过来,到了工地后就守在外面,说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就帮助报警。
我跟同事去了工地的地下室,一个冰冷简陋的简易房,经过6个小时的斗智斗勇,老板终于同意当场结清55名农民工的工资。事情圆满解决之后,已经凌晨三点,但那些农民工能满意地拿着钱坐车回承德过年,还说回去给我们写感谢信,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2012年以前,农民工欠薪案特别多。那几年也正是中国基础建设、城镇化突飞猛进的时期,各个行业野蛮生长,自然也有很多监管漏洞。处于最底层的农民工成为很多建筑商和包工头盘剥的对象,我去为他们讨薪维权,你想想,不就是跟那些既得利益者们对着干么?
在办案中,接到“卸只胳膊、卸条腿”、“灭掉”等恐吓电话,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在我们农民工援助中心的接待大厅里,也时常会出现西装革履的彪形大汉,特别客气地过来跟我说,要请我“吃饭喝茶”。很多时候,办一场案,就像经历一场夹杂着冒险、恐吓和谈判的电影短片。
2006年9月8号,我们工作站接到20名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说老板无任何理由强令他们限时离开公司,并拒付20名农民工几个月的工资。电话里,那个农民工是带着哭腔求助的,可想而知他们有多绝望。
我和另外三个同事就去了昌平,是个印刷厂,刚一进厂子立马被十七八个社会青年围住,还是统一着装的,灰色运动服,黑色皮鞋,戴着墨镜,一人拿一个矿泉水瓶。后来我听说,那帮人是老板花钱雇的,出场费3000,多待一小时费用涨1000,就是为了吓唬人的。我镇定地找到公司负责人,一边义正词严地跟他讲理,一边推心置腹地进行劝告,给他分析利弊,最后公司终于同意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结果,农民工害怕报复不敢亲自领取,第二天,我又去了一次,为他们代领代发工资。
这些年,我为农民工维权打了数不清的官司,很多工作确实是超出了律师的职业范畴,可是帮助这些农民工,在我这里,早已超出了一切界定。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有限,语言表达能力差,有的人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更谈不上有维权意识了,取证更是难上加难。
很多农民工不敢告老板,不敢打官司,但他们可能会去上访,或者寻求一些更偏激的方式解决问题,比如2005年的童工于浩案件。
14岁的农村少年于浩到北京一家公司打工,左臂被机器绞断,用人企业人去楼空,连股东公司都已经成了空壳公司。于浩父母一次又一次哭诉,于浩的父亲甚至多次表示要上访,还要去拦车喊冤,把事情闹大。
在这个案子中,我有152次办案记录,其中98次是关于判决执行的。最后,通过变卖设备、申请政府补贴等方式,于浩共获得73万元赔偿。拿到赔偿款时,于浩的父亲拿出一把钱,数都不数,硬塞给我,我拒绝了。在我看来,援助律师不仅要提供免费法律帮助,更要给受援人信心和力量。
很多农民工案件处理不好会惹上麻烦。我为什么还要替他们维权?因为我出生在农民家庭,我理解这个群体,而农民工又恰好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农民工领域问题越复杂,越需要更多像我这样的人去推动。
从2005年到现在,17年了,时代在发展,我也算见证了国家在治理农民工欠薪方面的变化和进步。农民工讨薪案件,平均办案周期是11个月,现在最快13天就能拿到拖欠工资,欠薪个案少了,这是我最高兴的事儿。
好多年前,北京买车还不需要摇号,讨薪成功的一批农民工自发凑钱,给我买了一辆小轿车,说我平时总骑自行车太不容易了,让我改善工作条件。我坚决退了回去。后来,有一次提起这件事,同事开玩笑说,如果留下那辆车,现在就省去摇号的烦恼了。我倒觉得没啥,现在我还是经常骑自行车上班,我妻子也受我影响,考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也转行做了律师。
有时候,有外省的同行们来我们这学习,一听我们是拿几千元固定工资的,就说怎么赚得那么少。我倒没觉得,在我眼里,帮助别人拿到钱,获得别人的认可,几百面旌旗和上百封感谢信,百姓的口碑……这一切都令我们愉悦。农民工的权益在我这里重于金。
数以万计的农民工因我的工作而受益,每天都在收获信任与感动,还有什么比这更快乐的呢?我在老家的父母,每次看到电视上关于我的报道,也会特别自豪。因为,那背后不仅仅是一场场胜利的官司,更是一个个普通家庭的生活与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