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3 20:24:35来源:法律常识
各种诉讼通用,尤其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一定要规避这个大误区。即你是去申请再审、或你是去申诉,你的再审申请书、申诉状是用来撬动程序开始的,切忌大量普法、写知识普及论文,否则就是南辕北辙,效果也是大打折扣。
申请再审,至少都是地市的中级法院了,申诉,是省的高级法院居多,甚至是最高人民法院。这个申请再审和申诉不是一个意思,不要弄混……之后我会专门写文章论述。
向以上的这种级别的法院,你根本不用长篇大论地进行法律理论论述,但也不是不写。而是要写关键词,这种关键的地方你一点人家就通。更别堆砌一堆法条……扎堆了堆,跟抄书似的,千万别,人家都知道。特别是那种简单的,你写那么多干嘛,你还想让人看下去吗?
那么优先写的,一定是你的再审请求、原审错误点以及基础事实的彻底阐述,后二者进行一组一组或分层叙述。单论申请再审成功、申诉成功,即成功启动程序,就已经很难了,所以你更要把文墨真正用在刀尖上,保证逻辑的前提下。原审错误、事实论述、法律适用、程序问题,重要性依次类推。
切忌将此类重要法律文书(堪称单论单个诉讼程序全程,之重要性最高的法律文书)写成普法文章,也不能写成抱怨文。如果你确实是不会写,那还是找律师写吧,至少是找律师修改把关,绝对有必要。
(我是夏启航律师,如有法律问题,请在头条上私信我询问,我一定会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