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02:39:12来源:法律常识
极目新闻记者 余皓
新洲妇女王女士通过当地一家中介,出资28.8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屋,就在她准备装修时,另有他人自称是买主并阻拦王女士入住。王女士这才发现中介出示的卖主房产证是假的,房子既不能入住,28.8万元房款也难以追回,遂向本报公益律师求助。3月23日,记者随公益律师、王女士一行来到新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中介进行投诉,公益律师请求该局履行监管职责对中介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公益律师许高真(左)、余建军(右)和王女士(中)一行到新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请求查处违规中介
据59岁的王女士介绍,2017年10月初,她了解到武汉楚汉益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汉益家公司)有房屋出售,楚汉益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向她推荐了坐落于新洲阳逻天宝华府的一套152平方米三室一厅住房。随后,中介人员通知房主徐某某赶来,她和儿子在房主陪同下先后实地看房两次,母子俩对此房较为满意。
许高真(右)、余建军(左)两名公益律师陪王女士(中)找到益家中介交涉
王女士称,徐某某说这套房子是他从原房主童某某手上花25万元买的。中介人员当着徐某某和她的面,向她出示了徐某某作为买方,与卖方童某某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人员还出示了盖有武汉市新洲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现为新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武房权证新字第2016415483号),房屋所有权人为童某某的房产证。
王女士说,看到这些凭证后,她才放心签了合同。2017年10月16日,徐某某作为卖方、王女士作为买方、楚汉益家公司作为经纪人,共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女士以28.8万元向徐某某购买该房屋,并向楚汉益家公司交纳中介服务费1.2万元。同日,王女士向楚汉益家公司支付了中介服务费1.2万元,向徐某某支付了8.8万元。之后陆续向徐某某支付了剩余的20万元。
王女士买房受骗,有新房却不能入住
虽然买了新房,但王女士仍然住在老屋,2020年初得知老屋会拆迁,王女士遂准备装修新屋。王女士称,2020年8月,她到阳逻天宝华府所买住房准备装修时被他人阻拦。此人自称是真正的房主,他的房子是从开发商手中买的。她这才知道童某某的房屋所有权证是伪造的。
王女士再次找到楚汉益家公司,中介工作人员告诉她,这是小产权房,根本无法办理过户。“既然房产证是伪造的,也无法过户,那中介卖房时为何不审查该假冒的房产证?中介要对它的失职行为负责。”此后,王女士多次向中介及相关部门交涉、投诉,但无果。
2021年1月初,维权受困的王女士向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许高真、余建军求助。1月7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随公益律师许高真、余建军以及王女士一行赶赴新洲阳逻,找到武汉楚汉益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公益律师指出,该房屋为小产权房,房产机构不能提供经纪服务,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及武汉市房地产中介行为“八不准”中的规定,造成王女士28.8万元房款难以追回。公益律师督促该中介退还王女士的1.2万元中介费,并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
随后,公益律师一行来到阳逻派出所,此前王女士就买房受骗一事已报案。目前,警方已立案侦查。
2个多月过去了,该中介既未退还1.2万元中介费,也未对王女士28.8万元房款损失作出回应。期间,两名公益律师向新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函,就王女士买房受骗一事,请求该局对该中介进行查处,但没有回音。
公益律师许高真(左)、余建军(右)陪王女士(中)一起到阳逻派出所了解办案进程
3月23日,公益律师许高真、余建军来到新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该局物业科科长汪飞递交了请求该局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对武汉楚汉益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的申请书。汪飞科长表示,对违法违规的中介公司绝不姑息,该局将尽快进行调查,依法依规处理。
3月26日,两名公益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王女士买房受骗一事说明,部分中介公司仍存在鱼龙混杂,扰乱市场的行为,他们不遗余力地为王女士维权提供法律援助,也是为了还中介市场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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