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3 22:31:33来源:法律常识
(河南经济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宋志刚 周美娇)“没想到,事情这么快都解决了,现在打官司真是方便。”,9月10日中午12:20,在桐柏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丁某拿着民事裁定书边走边不停的念叨。
事情要从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说起。9月10日上午10时许,丁某到桐柏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立案,要求法院判令张某支付其卖房欠款7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等。法院分流员经审查后,详细询问了原告是否同意调解、被告的具体住址、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遂立即拨打被告张某的电话,向被告了解的相关案情并询问其是否愿意调解。约30分钟后,被告来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经分流员征求双方调解意愿后,委托桐柏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程向阳主持调解。
为便于调解,调解员引导双方登录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完善信息。经过人民调解员多次反复沟通,11:50分许,丁某与张某握手言和,并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某于9月15日前支付丁某1万元,于12月30日前支付2万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4万元;丁某放弃利息请求。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自动生成了调解协议。调解员就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告知了相关法律规定,丁某、张某一致通过手机终端申请司法确认,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团队网上收案后立即进行审查,经向双方书面询问后制作了民事裁定书送达丁某和张某。
据悉,自2019年3月份,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在桐柏法院开通后,当事人通过该平台申请调解的人员不断增加,先后有90余件纠纷通过在线调解平台化解。9月初,桐柏法院和桐柏县司法局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又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通过“诉源治理”、诉调联动,让更多矛盾通过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