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3 22:36:44来源:法律常识
临沂的小伙伴
又有一大波好单位招聘啦
涉及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委...
待遇优厚~
找工作的小伙伴们
赶紧来看看啦!
兰山区检察院
因工作需要,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辅助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司法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无酗酒和吸毒史,家庭成员无重大政治问题;
2.年龄条件
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19日至1999年4月20日期间出生);
3.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
4.岗位设置及条件
业务类辅助人员7名,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学、法律相关的专业、中文、文秘专业,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其他
具有临沂市常驻户籍且在兰山区有固定住所。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因违反《治安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理的;
5、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资格与审核
(一)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于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索引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同底照片4张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成才路151号)一楼大厅西侧房间现场填写《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由本人按通知时间领取,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计算机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计算机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根据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计算机能力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5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以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排名。
面试结束后,如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放弃资格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本院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拟聘用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待遇
参照我院在岗聘用制辅助人员工资待遇,购买社会保险。
被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在聘用期内违反《兰山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或者违纪违法的,可随时解聘。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七、报名咨询电话
0539-3012188
上述咨询电话于招聘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罗庄区纪委区监委公选工作人员16人
为进一步加强罗庄区纪委区监委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拟于近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6名工作人员充实到罗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工作。
一、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自律意识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参公),担任科员级职务。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选调生报考的要符合上级关于选调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选调范围
1.在全市各县区党和国家机关、乡镇(街道)工作,所学专业类别为法学类、财政学类、心理学类、统计学类,或公安学类中的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犯罪学专业,公安技术类中的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工商管理类中的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等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专业,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及以上)的人员。
2.在上述单位从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信访、文字等相关业务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
以上时间计算均截至2019年5月1日。
三、报名流程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楼821室。
四、提供材料
①《2019年罗庄区纪委区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②《诚信承诺书》;③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如有《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组织调查报告,需同时提供)、《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公章);⑤任职文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⑥单位推荐函及干部家庭成员信息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⑦工作业绩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⑧所报考岗位对资格证书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电子版);⑩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以上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第1、6、7、9项材料的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命名为报名人员姓名加身份证号(名字中间不加空格),电子版照片命名为报名人员身份证号。
五、特别提示
1.报名人选资格审核后,采取笔试和面试进行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考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
2.根据选调人选能力测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市、县等有关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勤务辅警90名,具体职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详见《2019年平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5倍的职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辅警属非公安机关在编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管理,派遣到平邑县公安局从事治安巡逻、应急处突等警务辅助工作。被聘用人员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88年4月至2001年4月期间出生)。退役军人、现有企业编人员应聘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6年4月以后出生至2001年4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现有企业编人员应聘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十)其他要求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平邑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板桥路与朝阳路十字路口西路南)
3、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现有企业编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同底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现场填写《平邑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资格审查。报名须本人到场,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并当场签写《承诺书》(附件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中国.平邑政府网(www.pingyi.gov.cn)发布,并明确参加笔试具体事项。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法规常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员。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体能测评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
2、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通过“平邑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并明确参加体能测评具体事项。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附件4)。体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聘职位工作需要,不计入考试成绩。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三)体检、政治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通过“平邑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并明确参加体检具体事项。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人员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或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职位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平邑县公安局工作。新招聘人员由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含在合同期内),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待遇保障
辅警薪酬待遇暂按现行标准每月265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缴纳部分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执行,待改革后按新的辅警薪酬标准兑现。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中国.平邑政府网(www.pingyi.gov.cn)或“平邑公安”微信公众号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平邑县公安局、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平邑县公安局(0539-4883820),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0539-421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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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琅琊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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