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4 07:38:04来源:法律常识
张枫,1988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律系。2001年成立内蒙古义利律师事务所,任律所主任至今。现任乌兰察布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是乌兰察布市第四届人大代表、乌兰察布市法制委员会委员。
执业期间,她始终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以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力争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当事人的赞誉。
坚定政治信念 恪守职业道德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她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担当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她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涉及到稳定大局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不惟办案而办案,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以及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2017年5月,察右后旗80多户农民,在惠农政策引导下,将银行贴息贷款全部借给企业,而企业因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导致银行起诉农民,从而引发农民集体上访事件。乌兰察布市司法局指派她为上访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她二话没说,一头扎下去,通过深入走访调研,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引导农民向法院提起共同诉讼,向企业追索借款,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平息了上访事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关注弱势群体 热心公益事业
从取得律师资格至今,她十分重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更是从不推诿。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弘扬扶弱济困的精神,真心实意的帮助当事人。有一位年过80的老人邱某某,多年前购买了一套房屋,一直居住使用。时隔十年后,出卖人(已经离世)子女却意欲索回该房,引发了一系列确认合同效力案件。2015年6月,她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邱某某提供法律援助。她数次走访相关人员,做了仔细的调查,收集了大量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涉案房屋属于委托人所有,法院支持了诉讼请求,维护了老人合法权益,使她免受流离失所之苦。
2016年,在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大力支持下,她向乌兰察布市民政局申请登记成立了乌兰察布市义利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致力于维护农民工、妇女儿童和贫困家庭的合法权益,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并于2017年3月与乌兰察布市妇女联合会签订合作协议,为维护妇女儿童提供专项法律援助。现已成功办结专项援助案件5起,社会反响十分好。2017年,内蒙古义利律师事务所成为 “内蒙古公益律师联盟”成员单位。
三十年来,她把芳华青春献给了挚爱的法律事业,以赤子之心捍卫法律尊严,以精湛术业锻造正义之剑,以无悔忠诚守护至高信念,以悲悯情怀救济贫困危难。律师一词于她而言,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也不仅仅是一个职业,而是一种责任,一种信仰,一生的追求。正所谓“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