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4 08:28:04来源:法律常识
为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新需求,进一步提高济南市法律援助服务效能,扩大覆盖范围,方便群众就近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原有20个直接受理点的基础上,新增设30个法律服务机构为济南市法律援助直接受理点。12月31日上午,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东方大厦举行法律援助直接受理点授牌仪式,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王翠香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方静参加会议,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孙彦华主持会议。
会议总结了济南市法律援助工作,方静宣读了《关于新增设立法律援助直接受理点的决定》。为新设立的30个法律援助直接受理点授牌,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建东作为受理点代表发言。
王翠香指出,设立法律援助直接受理点是创新工作理念、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是优化案件受理机制,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更加方便受援人和承办律师的有效途径。全市法律援助直接受理点达到50个,是法律援助政府职能的延伸、法律援助社会力量的壮大,既是荣誉,更是责任。
王翠香强调,各直接受理点要按照要求,明确第一责任人,着力打造规范化、标准化的受理窗口;要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履行好审查把握职能,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快援、应援优援”;要加强市中心和受理点、以及受理点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定期举办专项培训、座谈会等形式,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机制。
有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的负责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