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4 09:15:40来源:法律常识
杨晨霖 律师
最近办理一个离婚案件,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对于离婚案件中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司法司法实践中相关处理政策,大家还是不了解,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案情这样:当事人和自己的爱人是大学的同班同学,经过今年的校园爱情培养,在毕业的时候感觉也到了瓜熟蒂落了,两家的父母也为孩子没开始操办婚事了。
经过两家父母亲戚的积极沟通,彩礼以及婚期等等都已经磋商好。按照传统的婚娉礼数,当事人向爱人家支付了20万元的彩礼,婚礼后,当事人与自己的爱人幸福的生活了6年。
今年开始,当事人的爱人因当事人经常和男女客户吃饭,尤其是因为女客户,两个人经常发生矛盾,当事人的爱人一气之下就带着3岁女儿回了娘家,当事人家父母和舅舅等跑当事人爱人家去下话,把当事人的爱人又请了回来。
当事人的丈母娘叶子比较麻,心尖,让当事人的爱人把结婚时买的三金,以及当事人每月的工资全部拿给丈母娘,让丈母娘保管理财。
每次当事人和自己爱人发生点小毛病,当事人的丈母娘就唆使当事人的爱人带孩子回娘家,然后当事人的姑妈舅妈的又去给女方家里下话,接回来。这样周而复始的弄了很多次,当事人父母也就有很大的意见了,当事人也是忍无可忍,就把自己的丈母娘骂了一顿。
当事人一骂,就闯下大祸了,当事人的丈母娘就撺掇当事人的爱人高矮要和当事人离婚。闹得不可开交,当事人的爱人就在九月向法院起诉了,要求离婚,并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当事人找到我们来处理这个案子,这个案子涉及到,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司法实践中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
1、司法实践中,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是如何考虑的?
2、本案如何处理?
先来说说第一个问题,司法实践中,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是如何考虑的?
司法实践中,基于孩子并非物品,可以强制执行的考虑,一般在判决前,先要考虑的就是孩子在谁的手上。在双方抚养条件相当的时候,没有法律上禁止的条件的情况下,一般孩子在谁手上,抚养权就会判决归谁。
本案中,据当事人讲,女方家里有亲戚是司法系统的,人家每次闹矛盾回娘家都是要带孩子回去,说是这就是人家亲戚给教的,就是为了在离婚中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第二个问题,本案如何处理?
我们接到本案后,当事人提出的要求就是不离婚,我们也想人家大学里的爱情是很珍贵的,也想通过我们的努力,让两个人能够复合,奈何女方在母亲的教唆撺掇下,坚决要和当事人离。
但法院判决确实不准离,当事人想复合,让我们律师给想个办法,我们的意见那就是,你要把孩子想办法抢过来。
人家当事人比我们有心计,人家先给爱人打了几千元生活费,先暖暖爱人的心,他爱人同意他去接孩子耍耍,第一次,人家耍了两个小时,就把孩子给送回去了,当事人的老婆就放松警惕了,人家就第二次去见孩子的时候,直接把孩子接回了家。
接回家就闯大祸了,没过几个小时,老丈母家几十号人就冲到当事人家里去了,要求把孩子交出了!
当事人急了,给我打电话,问怎么办,我说你把户口本准备好,报警,警察会把他们赶走的。果不其然,警察到了,说是孩子在人家户口本上,人家是孩子的父亲,当然有权利带孩子了,有什么让当事人的老丈母去起诉,经过派出所的恫吓,当事人的老丈母悻悻然的离开了。
当事人把孩子拿到手后,就开始和自己的爱人天天说甜言蜜语了,据说最近两个人聊的还可以,又考虑和好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