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4 10:08:18来源:法律常识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指定传染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
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实行节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3、有关精神病
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随着医学的进步,一些不宜结婚的疾病会被治愈,但同时又会发现一些新的不宜结婚的疾病。
因此,我国婚姻法没有具体列举患有哪些疾病的人禁止结婚,而是只做原则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