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4 11:32:31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再审 路在何方
笔者作为老刑辩人,办理了相当数量的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刑事再审。笔者最近接受一些刑事被告人家属关于申请再审的咨询,现将再审相关法律知识整理成文,方便各位了解。
01 何谓刑事再审?
再审,也叫审判监督程序,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次审理的程序。
我国的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再审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的审判监督程序,不是三审。
02 为何申请再审?
因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仍然不服。
03 何种情况下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属于上述哪一种情形需要有清晰的判断,如果是第(五)种情形,需要有一定的证据予以支撑。
04 何种情况下不建议申请再审?
有三种情况:
第一,案件一审作出判决、裁定后,法定期限届满后未上诉的案件;
第二,案件申请再审,被受理的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再次申请再审,仍被驳回的。
第三,刑事案件二审维持死刑判决的。
05 向哪家机构提交再审申请?
再审申请应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而不是直接向其上一级法院。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也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申请。
06 重要文书---再审申请书
撰写再审申请书不是随便写的,更不是找个懂法律的人,把案件材料发给他,让他看看就能写得出中肯、切中要害的申请书的。代理人、辩护人必须在取得委托后,到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全面阅卷,如果是刑事案件,除了侦查卷宗,阅卷通常有审讯同步录音录像、庭审、庭审笔录等内容,辩护人要阅卷回来后好好研究,最好是团队协作,汇聚团队智慧,拿出一个合乎法律规定、能促使法院再审立案的再审申请书。这是相当大的工作量。未正式接受委托,简单看一看材料就写申请书的,是比较敷衍的。不建议当事人及家属这样做。
07 再审的误区
误区一: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误区二: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误区三:再审申请书未指出法定理由---证据问题、事实问题或者程序违法问题或者法官违法问题;
误区四:再审申请书充斥着谩骂、诅咒、宣泄,没有必然引起再审理由的论述;
误区五:申请再审无法定理由;
误区六:走后门,托关系,促使再审立案;
误区七:忽视律师的作用,不聘请律师,或者请了律师但是不信任或者总是在指挥律师。
08律师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谋定而后动
一般不建议还由原来一审或者二审的律师担任再审辩护人。理由如下:
代理过案件一审、二审的律师,对案件申请再审一般不会有新的理由或者观点了,必须“换脑”,才能有全新的思路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