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4 17:50:41来源:法律常识
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宏伟 樊依
5月7日,记者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畅通企业司法服务渠道,及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近日,芝罘区法院高效解决一起4000多万的企业间借款纠纷。
近日,芝罘区法院保全实施团队收到了来自申请人某风景区有限公司的保全裁定书,申请对被告威海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威海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采取冻结等保全措施。
原来,该案是一起企业间借款纠纷,被告威海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原告某风景区有限公司借款达4000万元,该公司取得借款后未按约定还款,严重影响原告的正常经营。在多次索款及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原告只能诉至法院寻求解决。
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保证案件能顺利执行,原告起诉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芝罘区法院立案庭第一时间进行了审查,并优先给予立案。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解和梳理,在认真查阅卷宗材料和证据后,认为原告提出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因本案所涉标的巨大,如不及时处理,会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承办法官放下手中的其他工作,立即联系原告方。
芝罘区法院作出保全裁定书,及时移交给保全实施团队。保全实施团队立刻发起查控,对两被告采取了冻结银行账户等保全措施,并实际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共1000多万元。
承办法官乘势与两被告联系沟通,因账户被查控,两被告情绪有些抵触,在承办法官不厌其烦的说服下,两被告最终与原告达成和解,并通过第三人清偿了案涉全部欠款,同时自愿承担了诉讼费和保全费。
由于被告具有“平台”性质,每天有大笔款项进出,在清偿债务后要求尽快解除保全,承办法官急企业之所急,立即制作解除保全裁定书,保全实施团队也当即优先解除了对被告30余个账户的冻结和其他被告的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制度作为一种诉讼程序,既有其程序价值,又是实现“实体正义”的重要手段。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既能有效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能降低“执行不能”的风险。
接下来,芝罘区法院将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不断创新高效解决涉企案件新路径,大力提升涉企案件立案、保全、审判、执行效率,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为芝罘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