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4 23:59:32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有关要求,打造法律援助服务品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近日,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烟台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委员会(以下简称:“刑事三专委”)资深律师再次组成法律援助“梦之队”,为蔡某、谢某等22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走私废物罪中的11名被告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辩护。
该案件由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共有11名被告人未聘请律师,依照法律规定,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发出了指定辩护函,要求同时为11名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辩护。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重大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及时与市律协刑事三专委对接,三专委的多位主任、副主任、委员及秘书长主动承担本案的法律援助辩护工作,再次组成了烟台刑事法律援助的“梦之队”。
接受指派后,援助律师全力做好阅卷、会见、整理笔录、起草发问题纲、质证意见和辩护意见等庭前准备工作,组织刑辩律师团队进行研究,并未因本案系免费援助而降低工作标准。庭审中,援助律师认真核实证据、探究事实、阐释法律,努力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刑事审判的公平正义。
近日,该案已依法判决,合议庭采纳了援助律师的从轻处罚辩护意见,十一名法律援助被告人中有九名被告人被宣判缓刑,被告人及家属对律师的法律援助辩护工作非常满意,取得了非常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体现出烟台资深律师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参与法律援助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担当精神,对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起到了示范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