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09:48:25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以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实施“司法救助+”模式,将司法救助工作与乡村振兴、矛盾化解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深度融合,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为未成年人和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救助金29人次、27万元,传递了检察执法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司法救助+化解信访矛盾” 消除群众心结
“感谢你们的耐心和关心,我愿意息诉息访……”在信访人蒋某家中,蒋某一边向检察官致谢,一边在息诉息访协议上签字。
2009年5月19日,蒋某与村民王某因为相邻田埂的问题发生争吵和扭打,王某将蒋某打成轻伤,并构成十级伤残。2010年9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蒋某经济损失19268.84元。但蒋某对法院判决不服,认为判刑太轻、赔偿太少,于是走上了十余年的赴省进京上访路。
由于多年上访,蒋某家庭状况很不理想。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多次到其家中走访,为其落实贫困户应当享受的政策,并想方设法对蒋某信访案件进行化解,引导其将信访诉求走入法律程序。蒋某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申诉后,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乡镇干部对蒋某的信访诉求进行评议。通过释法说理,终于解开了蒋某及其家属的“心结”。2021年4月29日,蒋某及其家属签订了息诉息访协议。至此,蒋某信访案件终于得到了圆满化解。
据了解,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工作“减压阀”和息诉止访“助推器”的作用,建立起了“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息诉息访”的接访处访工作机制,化解了一批涉法涉诉信访矛盾。2021年以来,办理的9件司法救助案件中,有4件是涉法涉诉信访人提出申请的。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对他们进行释法说理的基础上,召开听证会,邀请多方参与评议,促使其解开“心结”。在信访人自愿息诉息访的基础上,及时为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解决生活困难,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司法救助+乡村振兴”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这笔钱对我们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啊!”在公开听证会结束后,年近古稀的申请人谢某荣连声道谢,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20年3月26日,被告人谢某坤因邻里纠纷,持柴刀将谢某荣砍成重伤。同年9月2日,被告人谢某坤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谢某荣各项经济损失82223.28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人谢某坤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导致申请人谢某荣拖欠治疗费6万余元,不能办理住院手续,有病无处医治。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了解该案情况后,立即“带案下访”,当了解到谢某荣家里是去年脱贫的贫困户,其爱人和儿子是残疾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有可能因案返贫时,当即决定为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公开听证评议,并申请到4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该院与县民政局和县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协调,为谢某荣解决了部分医药费,为其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
据悉,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为契机,聚焦因案致贫返贫群众,积极落实司法惠民政策,精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2021年以来,共办理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申请的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救助金20.5万元,救助贫困人口20人次。
“司法救助+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呵护祖国花朵
“感谢检察院向我伸出温暖的双手,我在学校里一定认真读书,以优异的学习成绩来回报关心和厚爱”。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回访时,未成年人于某坚定地对检察官叔叔阿姨说。
因为家庭变故,年仅10岁的于某成了事实上的孤儿,身心也受到巨大的打击,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送法进校园中获知于某的遭遇之后,及时向其伸出援助之手,主动与教育部门协调,帮助她转学到县城某小学寄宿就读,让其远离父母曾经工作和生活过的学校。同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她申请到5万元救助金。此外,未检部门的检察官与检察特聘心理咨询师定期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和抚慰。经过多方努力,于某逐渐地走出了“阴霾”,学习成绩有了显著提高。2021年9月,于某顺利地考上了县城的重点中学,并参加了学校的舞蹈队,开启了其人生的新生活。
保护未成年人,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及时帮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帮助她们走出生活困境,为她们撑起一片蓝天。在对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给予其财物上帮助的同时,更加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主动加强与民政、教育、妇联和共青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事项、残疾证、转学手续、减免学费和开展心理疏导等方面积极帮助未成年人,把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为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全方位、多渠道解决未成年人的实际困难。2021年以来,办理的9件司法救助案件中,有5件的申请人是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13万元。协助未成年人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事项2人次,协助办理转学手续1人次,建议减免学费2人次,开展心理疏导6人次。
供稿:江华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