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14:51:17来源:法律常识
绍兴的娄先生反映,他有套房子在2017年租出去了,现在租客一年多没交房租了,人联系不上,东西也没搬走。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娄先生的这套房子位于绍兴越城区外谷社村,一共两层,面积160平方左右。他拿出一份合同的照片,是2017年签的,内容比较简单,承租方是一位雷先生,合同上没写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约定的租期是一年,总租金一万八千多,一次性付清,押金一千块钱。娄先生说,后面这几年,双方没有再签合同。
娄先生:“租金收到去年七月份,从去年七月份开始就没交了,我们说好嘛,本来老早应该交了,去年我们反正,一直在催他,他就说不会少你们的,他就一直也没付,然后我们就催他,要么搬出去嘛,他也不搬。”
娄先生说,几个月前,他实在忍无可忍,上门来找租客,但没找到人,电话也联系不上。报警后,他在民警的见证下换了锁。
娄先生:“第二次再过来,我有亲戚在这边,他来通知我们的,说这个锁被撬掉了。”
现在门锁被撬掉,房门被卡住,没办法打开,从窗户往里看,一楼还有很多杂物,东西摆放也比较乱。娄先生借来梯子,从二楼窗户翻了进去,可以看到,二楼还有一些家具,看着不像有人住的样子。娄先生说,一楼厕所的吊顶被对方弄坏了。
娄先生:“他本来是开小服装厂的,他自己这边也有缝纫机,也在弄的,还有一个厂房,是在那边,具体名字我说不出来,大概位置我知道,现在去找他,那个位置已经搬走了。”
娄先生打电话过去,显示在通话。记者用自己的手机打过去,能打通,但一直无人接听,发去短信也没有收到回复。娄先生说,这套房子是十多年前买的, 一直在出租。拖欠的租金可以后面再想办法,眼下他希望把房子收回来,及时止损。
娄先生:“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最好是他能把这些东西搬走,或者我们自己把它搬走,我们有没有关系,我们不清楚。”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 陈松涛:“我建议他发一个书面的,比较正式的通知函,给那个租客,告诉他,你这个房租,已经拖欠几个月了,根据原来的租房合同 你拖欠几个月,我可以跟你解除合同的,我通知他现在正式解除了,几天之内 把房屋的东西搬走,否则就视为无主处理了,时间到了,他还是没来搬,那么你就自己找个开锁匠,把门打开,对方的东西收一下,全程拍个视频录下来 如果东西不多的,你就自己找个地方,比如说储藏室放一下,东西如果很多的 那你可能要,租个车库,租个什么东西把它收起来。”
律师表示,保管物品所产生的费用,娄先生也可以让租客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