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16:18:45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 | 宝山检察
酒后驾车本就要不得
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责任
三人自导自演一出 “顶包大戏”
更是错上加错!
近日
宝山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醉驾肇事逃逸后,找员工顶包、找亲戚作伪证的案件,最终醉驾司机、顶包员工、作证亲戚分别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9年11月23日22时,司机李某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在宝山区沿东太路西向东行驶。
突然,他听见“嘭”的一声巨响,下车查看后发现,一辆小轿车钻到了货车装载的钢结构的下方,车头撞到挂车车尾,车顶也被钢结构掀掉了。
货车司机李某某拉开小轿车车门时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他发现,车上的四人都喝了酒。驾驶员潘某甲与后座上的两人下车后,分别开始打电话。于是货车司机李某某也打电话报警。
过了10多分钟,警察来到现场。这时一名刚到现场的黑衣男子康某某跟民警说小轿车是他开的,原本坐在正驾驶后座上的一名中年男子潘某乙也帮着说康某某就是驾驶员,原来的驾驶员潘某甲却不知所踪。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当晚潘某甲一行四人在饭馆喝完酒后,潘某甲酒后驾车追尾了这辆货车。意识到自己酒后驾车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后,潘某甲打电话给自己公司员工康某某,让他尽快赶到事故现场承认是自己驾驶的小轿车。
康某某收到老板的电话,自然不敢怠慢,马不停蹄地赶往现场。潘某乙为了帮自己的侄子潘某甲逃脱处罚,也谎称是康某某驾驶的小轿车。
之后,民警将康某某、潘某乙与货车司机李某某带回警局作进一步调查。回警局的路上,货车司机李某某突然发现,真正的小轿车驾驶员潘某甲及小车后座上的另外一名男子站在事故现场不远的路边。
他越想越不对劲,意识到康某某自认驾驶员的行为实则是替潘某甲顶包的。于是,回到警局后他将自己掌握的情况全部告诉民警,并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将真正的驾驶员潘某甲抓获。
经鉴定,被告人潘某甲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5毫克/毫升,属醉酒驾驶。而涉嫌帮助潘某甲掩盖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的康某某与潘某乙同样被民警抓获。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潘某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后指使他人作伪证,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康某某在明知潘某甲醉酒驾驶机动车情况下作假证明包庇,潘某乙为帮助潘某甲掩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向公安机关做虚假证词,分别应当以包庇罪、伪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三人分别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一个人犯的错误需要三个人来承担,追根溯源就是潘某甲心存侥幸酒后驾车的行为导致的。不仅如此,出了事还想办法逃避处罚,拉身边的朋友亲戚下水,这种行为不仅有失社会公德,更是妨碍司法机关调查案件,扰乱司法秩序。
检察官提醒大家,不要醉驾,更不要碍于情面为醉驾的人作伪证,如此只会害人害己。朋友、亲戚间真正的帮忙,应是及时提醒劝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