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21:40:43来源:法律常识
咨询者:
律师,你好,我婚内出轨,女方现在管我要一个月5000的孩子抚养费,还要求我在本地不能出远门,还说孩子上幼儿园之前我还得照顾孩子。我想问问,她的这些要求合法吗?我一年收入只有5万块钱,没有固定工作。还有就是女方现在手里有我的证据,有开房记录视频,和出门的照片。
如果我起诉离婚这些对我有什么影响吗?出轨就要净身出户吗?
律师:
你虽然是婚内出轨,但是如果走法定程序离婚的话,也不是净身出户,只是酌情减少你的财产份额,就是说你俩一共有10万块钱的财产正常分割的话,你们一人5万,但以你有婚内出轨行为可能会判给他6万给你4万比例这样。
咨询者:
那现在她管我要孩子的抚养费,一个月5000。我觉得不合理,对吗?
律师:
这个一定是不合理的,首先是需要看你的收入,像你上面说的,你每年只有5万块钱的收入正常的裁判标准是你收入的20%至30%。
抚养费的标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咨询者:
还有,我现在如果不同意协议离婚,她手里的证据,开房记录和宾馆每个小时的出入房间照片,还有在一起走路的照片都对我没有什么威胁吗?
律师:
就像我上面说的,可能你的财产是需要少分一部分的,比例就像我上面打比方的是一样的。还有就是可能名誉上会有一定的影响,这个你自己应该已经考虑到了。
什么是净身出户呢?
净身出户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一个民间的说法。一般是指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时不能分到任何的夫妻的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净身”出户。
在一段婚姻里,出轨一方为过错方,那么能不能使其净身出户呢?
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如果一方“出轨”构成婚姻过错,那么财产分割时可以向无过错方倾斜或者需要向无过错方提供损害赔偿,但是不会让对方“净身出户”,倾斜的程度也因每个案件的不同而有差异。并且您在离婚时,还需要提供对方“出轨”的相应证据,我们通常认为“出轨”是一种婚姻过错,但这只是我们大众理解的,法律上的婚姻过错必须达到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严重程度,才能构成。
当发现婚姻过错时,建议最好及时取证,如果已经发现对方又领取结婚证的,那么此结婚证就是证明对方重婚的最好证据,如果没有发现,还可以调取他们共同生活小区的监控录像,看是否有共同居住的情况,或者是找一些邻居或者居委会的证人证言,证明在外人看来他们属于夫妻关系,亦或者搜集一些他们共同签署的文件,看看是否是以夫妻名义签署的等等。
法律上也没有“净身出户”这个词语,法律上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之类的行为时,在财产分割上才有可能不分或者少分。这与“出轨”没有太大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