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6 13:15:58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贯彻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关爱未成年人。近日,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举行不公开听证会。
白城市院、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通榆县公安局、通榆县院副检察长、主办检察官。因六名犯罪嫌疑人均系未成年人,听证会采取了不公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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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案件发生在2020年7月18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焦某、刘某等人和卢某、杨某等人在兴隆山镇台球厅打台球时卢某与刘某因为过道的事情发生口角,双方约定当晚在兴隆山镇广场打架。20时许,犯罪嫌疑人陶某某、韩某某甲、郭某某及五名未满16周岁(五人已受行政处罚)张某某(已起诉)携带两个搞吧、一个铁质棒球前往广场;犯罪嫌疑人焦某某、鲁某某、韩某某乙、刘某某、于某某、马某某、杨某某(此四人未满16岁,已行政处罚)7人随后到达广场。几人相互殴打在一起。
案件发生后,通榆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刑事检察部门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又做了相关的社会调查,落实了法律援助。承办检察官认为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四名在校生、两名无业),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执法公信力,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进行不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由检察官向参与听证的人员简要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社会调查结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六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相互之间取得谅解等案件相关情节。
参与听证会的人员在听取案件情况之后,均同意对六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也当场表示今后一定会尽好监护责任,配合帮教工作。
此次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对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未成年刑事案件举行不公开听证会,多方主体参与到司法审查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为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和社会创造机会,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
来源:通榆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