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6 18:59:32来源:法律常识
3月15日下午,市司法局、市妇联、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宁波市巾帼维权服务主题活动暨“十佳女律师”颁奖仪式。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吕强,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顾卫卫,市司法局副局长杨红斌,市律师协会会长叶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妇联主席程慧等出席活动,活动由市妇联副主席张月主持。
各区县(市)司法局、妇联分管领导及职能处室负责人,各园区妇工委主任,市律师协会女律师代表、“平安家庭”督查员代表,各区县(市)基层婚调员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吕强在讲话中指出,我市女律师历来有“巾帼不让须眉”的优良传统,在服务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推动“法治宁波”建设方面能主动担负重任,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市广大女律师要坚定信念,发挥专业优势,把自己的理想与宁波的发展联系在一起,与宁波法治化建设的未来联系在一起,争当法治宁波建设的推动者。
要稳抓实干,积极投身律师行业改革发展的实践,立足所在的工作领域、工作岗位,奋发进取、干在实处,争当促进行业发展的佼佼者。
要服务社会,积极参与妇联举办的巾帼服务年活动,充分借助这一良好的平台,维护全市妇女的合法权益,争当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
围绕做好新形势下巾帼维权服务,顾卫卫在讲话中指出:
各级妇联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履行基本职责,进一步增强巾帼维权服务使命担当,进一步提升妇女维护服务的法治化水平。
要加强联动发力,强化与党政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积极回应妇女群众关切,着力化解婚姻家庭矛盾,源头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巾帼维权服务工作成效。
要强化宣传引领,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和“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推进普法宣传多样化、志愿服务社会化、典型选树经常化,进一步营造巾帼维权服务良好氛围。
启动仪式上,表彰了2017-2018年度宁波市“十佳女律师”。她们中不但有宁波首批名优律师“领军型”、“骨干型”培育对象,也有在刑事、民商事或海事海商法律服务等专业领域的佼佼者。她们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她们分别是,徐虹,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杜晶,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张剑锋,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温莉,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朱佳莹,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潘凤云,浙江天册(宁波)律师事务所;李惠芳,浙江雄镇律师事务所;周苗红,浙江义韬律师事务所;林小映,浙江余慈律师事务所;胡敏春,浙江诚航律师事务所。
活动现场,主办单位还为“金石榴”女律师维权服务分站进行授牌,表彰了市律协首届和美家庭,并为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督查员代表颁发了聘书。
据悉,为扎实推进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今年,我市将组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督查员队伍,根据宁波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对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当天,还启动了“女性学法大讲堂”进基层活动,邀请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教授裴桦上第一课——《夫妻共债解析》。裴桦教授结合当下热点话题和现实案例,深入浅出地对夫妻共债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