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02:19:34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化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改革, 9月8日上午,闽清法院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合议庭闽清县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并随后召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巡回审判新闻发布会。
2017年1月23日至4月17日,郑某在闽清一酒店上班,在工作期间,郑某称酒店未按照劳动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无故辞退,要求酒店支付两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发节日加班费,夜班补贴费、欠薪工资,酒店拒不支付。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郑某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作出裁决,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拖欠的劳动报酬。酒店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酒店称郑某系其雇佣的卫生工,不定期的来酒店从事清洁工作,因此双方形成的是短期的劳务关系、由于郑某所任的职务是短期性的不定时、非全日制工种,因此双方不存在任何的劳动关系。基于双方不存在法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形。
庭后,闽清法院法官和县总工会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目前该案在进一步调解中。
庭后,闽清法院、闽清县总工会联合召开闽清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巡回审判新闻发布会。
闽清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法制工委主任蒋东生,县人大代表、福州新鑫工艺品有限公司代表张孟举,县政协委员、福州西城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余兆洋,县政协委员、福州荣清橡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许建森,县总工会副主席、县人民法院监督员吴建平出席新闻发布会,工人日报、福建省电视台、福州日报、梅城报、闽清县电视台、闽清县宣传部新闻科等多家省、市、县新闻媒体应邀参加发布会。
本场新闻发布会由闽清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许伟功主持。
闽清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祥润介绍了近三年来该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情况,剖析当前劳动争议案件特点,并介绍了“一心二员三点四机制”的闽清法院职工维权工作新格局。
闽清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林群典就闽清县总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巡回审判和劳动争议诉调衔接工作情况作了简要介绍。
一心
诉调对接中心。闽清法院,制定《闽清县人民法院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由院长担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民事审判副院长抓具体落实,由民一庭庭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与县工会、县侨联等12个部门建立诉调衔接机制,精心打造一支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行业专家、退休干部等涵盖13个部门、12个特邀调解组织、123名特邀调解员的特邀调解员队伍。
二员
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邀请19名工会干部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充分发挥县总工会在化解劳动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选任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知识和能力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组成劳动争议专业化合议庭,大力提升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质效。
三点
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诉调工作室。闽清法院在县职工服务中心设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合议庭闽清县巡回审判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法官工作室”、“劳动争议调解室”,配备相对固定的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深入贯彻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的审判理念。
四机制
信息互通机制。闽清法院积极完善与工会间的资源共享、工作交流、职能互补机制,双方均设立专门联络员,负责相关事务的沟通与衔接,将信息交流、审务协调等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建立健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有关信息和经验做法。
诉调衔接机制。注重诉前调解,对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群体性劳动纠纷,法院提前介入,进行法律指导。注重诉讼调解,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充分发挥工会等调解组织的优势。注重运用司法确认制度,对工会、人民调解组织等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赋予其法律强制执行力。
服务保障机制。闽清法院积极打造“无诉”社区、乡镇,建立法官挂钩乡镇制度,充分开展“法制进企业”活动,组织法官志愿者走访各乡镇重点企业。
宣传普法机制。创新宣传手段,通过微信、微博及网站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相关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联合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司法局等多个部门开展专场法制宣传;选择典型劳动争议案件开展巡回审判,邀请代表委员、企业旁听案件庭审、座谈交流,强化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