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找律师打官司,门头沟找律师打官司多少钱

时间:2023-01-17 03:27:12来源:法律常识


为学习践行建党精神,纵深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真正为民办实事,7月8日上午,我院开展“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宣讲会,活动特邀门头沟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永,北京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六指导组副组长庄伟及指导组成员陈静,门头沟区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付军利,检察日报社编委、融媒体中心常务副主任王治国和13位特邀嘉宾及媒体代表参加。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党组成员、全体检察人员参加活动。

【为民办实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门头沟区检察院首批“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揭晓

【为民办实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门头沟区检察院首批“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揭晓

【为民办实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门头沟区检察院首批“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揭晓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我院对标“民意需求”列明“百件为民办实事清单”,包括“为大局服务、为公益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5个方面共129件实事。6月29日,我院组织“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群众点评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媒体代表对为民办实事事例打分点评,从18个事例中评选出举措最务实、成效最显著、群众最满意的10个典型事例。本次宣讲会作为群众点评会的延续,通过邀请事例相关服务对象与办实事承办人同台讲述、视频采访等多元形式,把门检典型实事亮出来,实事标准立起来,长效机制建起来,向社会展示实事成果,请人民监督,让群众评判。

本次宣讲会不仅是“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的成果宣讲会,也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汇报会,更是党史学习教育的践行会,就是要引导广大干警在为民办实事中深入学习贯彻建党精神,与时俱进更新和发展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就是要更好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打江山、守江山,守的就是人民的心”的重要论述,将为民办实事深入到每个办案环节、每项检察工作、每位门检人心中;就是要展示我院为民办实事成果,树立今后为民办实事的标准和导向;就是要激发全院干警紧跟党走、服务人民的干事创业热情,继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荣光!






表彰颁奖树导向



首先,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逯启顺宣读了“为民办实事十大典型事例”表彰决定,张永主席、庄伟副组长和杨淑雅检察长为获奖人员颁奖。


【为民办实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门头沟区检察院首批“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揭晓


【为民办实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门头沟区检察院首批“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揭晓




新兵诵词谈体会


【为民办实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门头沟区检察院首批“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揭晓

其次,新入职干警集体上台汇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学习体会,表示要时刻牢记总书记“不负时代、不负韶华”的殷切期望,时刻践行院风院训和“讲奉献、比贡献”的门检精神,以“六有”好青年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向门检榜样看齐,向“为民办实事十大典型事例”承办人看齐,坚决听党话、永远跟党走,以舍我其谁的使命担当在门检奉献青春和热血,努力为守护区域群众幸福平安生活注入青年力量。



成果展示迎检验


接着,“为民办实事十大典型事例”承办人依次上台宣讲,有的聚焦区域大局,通过执法办案、普法宣传主动推动“平安门头沟”“法治门头沟”建设;有的聚焦公共利益,通过检察建议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有的聚焦民营企业发展,打通服务渠道主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有的聚焦特殊群体,主动搭建守护平台推动残障人士、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保护;有的聚焦基层社区,以全方位的服务为社区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他们以生动的语言、丰富的形式、鲜活的案例、饱满的情感,讲述了为民服务的切身经历,彰显了门检人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的坚守与担当。

【为民办实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门头沟区检察院首批“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揭晓

【为民办实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门头沟区检察院首批“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揭晓




1. 为公益服务:[破解“九龙治水”难题,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让村民喝上放心的水、安全的水是检察公益义不容辞的职责!我院在全市首创“宣告式送达”诉前检察建议模式,通过集中宣告搭建协作平台,促进依法行政合力,用司法力量解决“九龙治水”难题。检察机关监督农村饮用水各项卫生规范的落实落地,保障村民喝上安全的水、放心的水,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典型事例,以法治手段促进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门头沟区“一园四区一小院”绿色发展新格局。

特邀嘉宾史宝鑫(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对这项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卫生健康部门这么多年都没有解决的问题,在检察院介入以后,短短的几个月就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目前除了个别村镇受地质条件影响暂未办理,剩下的镇已经百分之百办理了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在检察院的督促下,相关部门和镇村深入一线到现场办公,由专业部门指导,水务部门和镇村具体实施,对于推动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办理工作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也为落实《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推进生活饮用水卫生达标,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下一步,我们将以这项工作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程,帮助还没有办理卫生许可的镇村破解办证难题,消除供水的隐患,让全区人民都能用上卫生安全的水,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进一步地履行职责,尽最大努力做好相关的工作。



2. 为大局服务:[构建新型检警关系,实现司法公正高效]


我院与区公安分局签订《检警协作机制》,切实为人民群众减少了“诉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高效,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一是聚焦“关口前移”,充分把握侦查黄金期。建立刑事案件立案基本情况通报机制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视情况对疑难、复杂、新类型等案件第一时间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区公安分局用好侦查黄金期,按照庭审证明标准及时收集证据。二是聚焦“四个环节”,全流程开展引导取证工作。对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开展全流程引导侦查,对一般案件突出捕后引导侦查,实现引导侦查全覆盖、常态化,并在过程中开展侦查监督、自行补充侦查、追赃挽损等工作,将证据标准充分传导给公安机关。三是聚焦能力提升,通过强化沟通交流促进检警队伍能力提升。建立优秀青年干警借调交流机制,全方位提升专业素能;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通过案件会商、案件质量通报联席会等形式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引导取证效果研判机制,通过检警办案人员开展自评和互评提升检警队伍能力,促进区域内法治环境全面优化。

特邀嘉宾时晨(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大峪派出所社区警务队二队副队长):新型检警工作机制的确立,让基层办案民警树立了正确司法理念,提升了民警规范执法的水平和办案质量。首先是关口前移,提升了办案水平。刑事案件立案后,对于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可以提前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引导民警侦查取证,加强了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侦查配合,形成了整体合力,将案件事实和证据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其次是设立了专门的办案组,保障案件连贯性,提升了案件质量。根据新型检警工作机制,大峪派出所设立了由三名民警组成刑事案件办案组,专门负责办理我所管辖的刑事案件,并且保证主要侦查人员从接报、受理、立案开始全程参与办理,后期统一由办案组对接检察院,通过确保侦查人员的连贯性推动系统性侦查办案,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案效率。最后是侦查人员观摩庭审,将最新的证据标准传导给一线的侦查人员。通过观摩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围绕证据进行的辩论,侦查人员进一步熟悉了法院审判案件的程序以及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的侧重点,增强了民警办案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对严格把握犯罪的构成要件、围绕犯罪构成取证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下一步,希望检警能够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合力,为共同打击犯罪提供有力保障。

特邀嘉宾耿腾飞(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法制支队中队长):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作为需要新理念,新机制能够促进检警双方更好地理解法律、履行职责,从而让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得以维护,法律法规得以贯彻执行,司法执法权威得以彰显。新型检警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通过检察机关对重大、敏感、复杂及新型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避免了侦查取证工作中的疏漏,改变了原有的“自己闷头干,不愿抬头看”模式,提高了证据质量,确保案件证据确实、充分。新型检警机制的建立有利于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检察机关通过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等全流程监督,由原有静态的、被动的、事后监督,变成了动态的、主动的、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倒逼公安在立案侦查之初就要严格秉持“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严格执法,规范取证。新型检警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大控方”格局的形成。公安与检察院从来都不是站在对立面,应树立“双赢多赢共赢”新理念,加强检警合力,提高刑事指控能力,形成检警协同的大控方格局。我们将以新型检警工作机制的建立为契机,通过公安、检察院的共同努力,有效促进我区法治环境的全面优化,同频共振、齐心协力画好检警同心圆。



3.为企业服务:[检察官联络室“五项务实服务举措”,促进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区委政法委统筹检、法、司三机关成立“两室一站”,我院在中关村科技园门头沟园建立检察官联络室,搭建了服务民营企业的“绿色通道”,推出“主动走访靠前服务、畅通举报精准打击、量身定制普法上门、合规建议堵塞漏洞、依法监督助推发展”五项服务举措。目前已开展轮值9次,主动走访了企业20多家,现场解答企业问题30多次,以专业的法律解答、精准的定制普法、务实的管理建议,真正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保障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为我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将党对民企的关心扶助政策落实到每一个企业家和从业人员的心中,履行检察为民办实事庄严承诺。

特邀嘉宾谢晓东(中关村科技园门头沟园管委会一级调研员):区检察院设立检察官联络室既是政法机关为民办实事的举措之一,同时也为助力园区打造更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力的平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是解决了没有专业的法律服务人员的问题。检察官联络室的设立使园区有了一支长期的专业化法律队伍,为园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每周五都有至少两名检察人员到园区值守,认真解答企业的问题,民营企业心里更加踏实,能够更加安全规范的经营。二是解决了提供更加精准化的普法的问题。园区通过法治管家制度定期收集企业问题,检察官联络室及时安排普法课程,为企业集中讲解共性、类型化的问题,个性化的讲解和精准化的服务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三是解决了普通企业与政务机关有效沟通的问题。检察官联络室的设立加强了检企之间的交流。企业纷纷表示,现在的法律机关更加亲民了,通过检察官联络室,我们在家门口就可以反映诉求,寻找到最权威的法律援助。以前我们对检察院不是很了解,经过检察官联络室的入驻,我们发现检察院真的能为民营企业办实事、解难题,每一名检察官都很认真、很用心地做实事。我觉得检察官联络室的设立是法治为民的一个创举,将对为打造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也衷心期望检察官联络能够越办越好!



4.为群众服务:[教育感化被害人之子,让80岁老人安享晚年]


我院在办案时从不“就案办案”,而是充分延伸检察职能,多想一步、多做一步,让案件办理的效果更进一步。如在我院办理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时,经过多次组织调解,让双方当事人在我院的主持下达成赔偿和解,但被害人亲属收到赔偿款后因分配不均再度引发家庭矛盾,双方拒绝沟通,甚至一度想要通过“对簿公堂”予以解决。我院没有将工作局限在走完诉讼流程,为了让这个痛失亲人的家庭不再因为赔偿款分配问题而再度分裂,我院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计算了被害人的各位亲属应分得的赔偿款份额及明细,开展了有理有据的批评教育、细致入微的释法说理和饱含温情的心理疏导,消除了双方的对立情绪,促进了双方当面沟通,让双方解开心结、重拾亲情,被害人之子一改蛮横态度,向80岁的奶奶真诚道歉、给付赔偿金并承诺今后将对奶奶的养老问题负责到底,切实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家庭关系,让80岁高龄老人老有所养,安享晚年,重塑良好家庭关系,建立和谐家庭氛围,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社会和谐稳定。

群众评价:腿脚不便的老人在其他家庭成员的搀扶下亲自到我院向检察官表示感谢,赠送了“铁面柔情,司法为民”锦旗,并含着泪告诉检察官称:“几个月没有解决的家庭矛盾,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得到了解决,正是因为检察官的教育,才让孩子转变了态度,才让一家人又团结在一起了。”


5. 为基层服务:[检察“三色服务”推动社区微治理]


【为民办实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门头沟区检察院首批“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揭晓

为真正解决社区党建教学资源匮乏、党建硬件设施不强、普法宣传针对性不强、社区环境治理有待提升等社区居民急难愁盼、亟待解决的问题。我院实地调研走访、整合基层力量,与社区签订了“检-社共建”工作机制,创新性推出“三色服务”,找到破解社区微治理难题的钥匙。通过红色党建共建,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与社区共享党建教育培训资源,促进社区党建阵地建设,讲授 “锤炼党员品行,树立良好家风”专题党课,推动社区党员微教育,让党支部的党日活动更丰富,更贴近老百姓,更丰富青年干警的基层经验,为基层组织解决实际难题。通过蓝色检察宣传,发挥检察机关专业化优势,将检察职能与社区普法需求相融合,在多个社区开展“定制式”普法服务,开展解读民法典专题讲座,提升社区法治微氛围。通过绿色创城整治,走进创城迎检重点社区和老龄化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分类宣传等工作,改善社区人居微环境,使社区群众舒心、暖心、放心。

特邀嘉宾范玉红(门头沟区城子东街社区书记)、索帅(门头沟区城子东街社区主任):检察“三色服务”贴近社区实际生活,针对性强、群众满意度高。检察院的同志通过红色党建共建平台,以自身党建工作经验,用心帮我们策划党建活动室、未成年人学校家长活动室,把社区活动室当作家一样去设计,让我们深受感动。针对社区老年人口众多的情况,检察院的同志通过蓝色检察宣传送法进社区专门选择的“大字版”的法律书籍,方便老年人学习,考虑得十分周到。此外针对财产继承、金融诈骗问题设置了专门的普法讲座,帮助老年人树立财产管理和保护意识,听过讲座的居民们再做投资时都更加警惕,法律不再是遥不可及、晦涩难懂的条文,群众感受到了“家门口的法律服务”,检察院真是百姓群众的“知心人”。



其他5个事例收获群众点赞


此外,我院“规范无障碍环境,让‘无障碍’变‘无限爱’”等其他5个事例依次宣讲展示,收获群众点赞。门头沟区残联办公室主任石明轩称赞我院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切实解决无障碍环境建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主动对接区残联,签订全市首例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切实保障特殊人群出行生活合法权益,让“无障碍”更有爱。门头沟区律师协会副会长付建东在点评“‘一站式’律师服务,全方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事例中谈到,“区检察院的‘一站式’律师服务,线上线下同步、服务保障并重,可以说集智慧便捷、集约高效捷于一体,即到即取阅卷服务,是我去过这么多检察院中第一个做到的,给我们律师提供了极大便利。”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陈寿东点评“以公益之名,护卫英烈荣光”事例时感叹:“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传承和弘扬门头沟红色老区历史文化革命精神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和使命。区检察院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是我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的一次突破和进步。”同时,门头沟区师生代表通过视频方式称赞“当好普法宣传领航者,打造区域法治建设新样板”切实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了孩子们的心中,提升了区域法治专业化水平。门头沟区医院医生表示,“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在医院建立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改变传统的办案模式,以一次性取证为原则,避免造成二次伤害,真正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剖析点评见真章


【为民办实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门头沟区检察院首批“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揭晓

王治国(检察日报社编委、融媒体中心常务副主任):今天参加宣讲会主要有三点感受,一是时机好,7月1日刚举办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仅一周时间检察院就举办此次宣讲会,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检察院上下紧跟党走、听党指挥的政治觉悟。二是形式新,不仅由干警讲述为民办实事的事迹,还让各单位和群众对检察工作进行客观评价,令我非常触动、很受启发,值得借鉴学习。三是内容好,每一个部门办的实事都特别好、特别实,比如打造新型检警关系、新型检律关系,走进企业、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这些都是群众身边事,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做这些工作,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做实事,令我特别感动,这些实绩的取得离不开检察院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作为京西红色检察铁军,从门检精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值得学习借鉴,我希望今后把门检好的经验做法、好的检察故事,通过新媒体渠道宣传报道出去。

【为民办实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门头沟区检察院首批“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揭晓

徐慧瑶(北京日报记者):今天听了为民办实事十佳案例的宣讲,我感受到检察院的干警们工作非常细致,付出了很多辛劳和汗水。检察官办理案件的过程本就是为民办实事,而现今的检察官在更多领域发挥了更大作用。如破解九龙治水难题的事例,在大部分人的眼里,水井问题和检察院几乎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但检察官恰恰就走出办公室,主动作为发现了问题,更难能可贵的是能够去协调各方解决问题,在这个过程当中肯定有很多群众看不到的付出和挑战。又如公益诉讼工作,从用尺子去测量残障人员厕所门这样的细节中就可以感受到检察院的工作做得非常的细致。除此之外,包括针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构建新型检警关系等,都是聚焦老百姓最关心的领域,也都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希望今后门检可以更多更快地向媒体、向社会公众去分享为民办实事例,相信门检能够在今天这些成绩的基础上,在未来有更多作为,将为民办实事进一步推向实处。

【为民办实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门头沟区检察院首批“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揭晓

王运学(门头沟区人大代表、门头沟区向阳社区居委会委员):今天来到门头沟检察院参加活动我深有感触。首先,看了新入职干警青春洋溢、朝气蓬勃的献词,我感受到检察院干警高昂的精神状态,让人振奋。其次,通过观看十佳事例的宣讲,切实感受到检察院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第一位,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付出了极大地努力,让人感动。检察院开展的服务创城、整治老旧小区卫生环境工作解决了社区“老大难”问题,还到我们社区进行了民法典宣传,真正把实事办到了社区群众的心坎上,感谢各位干警的努力付出。

【为民办实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门头沟区检察院首批“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揭晓

庄伟(北京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六指导组副组长):今天这场丰富精彩的宣讲会让我内心感触良多。第一个感触就是形式新颖,门检创新实行由服务对象评价检察办实事工作,主动邀请他们走进检察院,畅谈检察暖民心、解民忧的实际效果,让人耳目一新,一方面能客观的了解办实事的效果好不好、人民满意不满意,另一方面也拉近了检察院和服务对象的距离。第二个感触就是评选标准到位,今天宣讲的案例切入角度和实际成效都很好,这十个案例能够在全院百件为民办实事中脱颖而出,说明检察院对于为民实事的“有实情、出实招、见实效、能长效、可推广”五大检验标准确实很到位,对于整个“为民办实事”活动高标起航、高效落实、取得实绩、常态长效有很强的引领作用。第三个感触就是宣讲有气势,从干警的宣讲中我感受到门检干警干劲十足,从他们坚定的语气和眼神中我看到了门检人只争朝夕、不甘落后、勇于奉献的精神,给我的感受非常深。这场宣讲会很好得诠释了“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希望门检在院党组的带领下,今后发展得越来越好。



表态升华固长效


最后,杨淑雅检察长在表态发言中谈到,感谢教育整顿指导组、党史学习教育指导组对门检工作的指导和帮助,感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人民群众对门检工作的监督,门检每一步的发展和进步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大家的认可和点赞是鼓励更是鞭策,是门检“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的强大动力。

杨淑雅检察长指出,自“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启动以来,我院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持做到“四个第一”,即坚决把人民群众放在第一位置,坚决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导向,坚决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决把长效便民作为第一自觉,第一时间制定印发《“为民办实事十大典型事例”评选方案》,树立“有实情、出实招、见实效、能长效、可推广”五大标准, 通过“立标准-察实情-出实招-验成果-固长效”五步工作法,真正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杨淑雅检察长强调,通过“干警自评—群众点评—集中展评”多维评价模式,我院从已完成的129件实事中,精选18件实事开展“为民实事十佳事例”群众点评会,最终评选出举措最务实、成效最显著、群众最满意的十佳事例。举办门检首批“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宣讲会,是对我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教育整顿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的系统总结,也是接受人民群众对我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的检阅和监督,更是对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全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再动员、再部署。

杨淑雅检察长指出,“为民办实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办好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做“守心”的工作。接下来,我院将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继续对标人民需求,以十佳事例为标杆,通过树标杆、建机制、问成效掀起为民办实事新高潮,进一步把脉民心、体察民情、贴近民意,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更主动、更深入地用心用情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推动“为民办实事”常态化。我院将在今年12月评选第二批“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把人民满意与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用好“人民满意”这把标尺,做到过程让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以评促干,同时,在第一时间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为民办实事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办实事、求极致、出精品”的良好氛围,用更优检察履职办好为民实事,真正将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让人民满意、群众放心。

【为民办实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门头沟区检察院首批“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揭晓

办好为民实事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我院通过“五步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检察业务抓出了提质增效新业绩,平安建设交出了事心双解新答卷,检察产品提升了服务大局新力度,群众点赞检察机关矛盾化解“真解难”,服务保障“真用劲”,精准普法“真预防”,守护公益“真作为”,有效提升了区域执法司法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接下来,我院将始终秉持为民初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主动依法履职,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以优异的群众口碑答出优秀的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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