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06:25:13来源:法律常识
总市值超3万亿元的贵州茅台近日遭遇一家名为“信阳毛尖”的港股上市公司“碰瓷”。
据信阳毛尖2月16日公告披露,该公司董事会拟将公司英文名更改为“China Dragon Moutai Group Limited”,并采纳“中国国龙茅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中文第二名称。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使用类似信阳毛尖这样的改名操作意图提升业绩的上市公司还有不少。2015年多伦股份更名为“匹凸匹”,经营范围变更为互联网金融信息咨询和服务等业务。2016年,为规范上市公司更名行为,上交所、深交所先后出台相关文件,封堵上市公司投机性改名操作。
有专家告诉南都记者,对于“信阳毛尖”更名为“国龙茅台”的合规性问题,需考虑香港公司宽松的取名规则及特定行为发生的法域。如果该公司在内地发生使用“国龙茅台”相关商标或字号的行为,则有可能侵害“茅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专家建议,企业在注册、更改名称过程中应强化法律意识。同时相关企业应大胆维权,打击上市公司蹭热点更名等不诚信行为,为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乱象:有上市公司蹭热点改名“匹凸匹”,上交所深交所要求变更名称不得误导消费者
南都记者梳理信阳毛尖历年公告发现,自2001年上市至今,它曾四度易名。从上市之初的“东君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到“大庆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再到“中国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2月16日,经收购北京耀莱龙微酒业有限公司,“信阳毛尖”宣布拟更名为“国龙茅台”。
目前,更名事宜仍处于待定过程。公告指出,更名须经过该公司股东特别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及百慕大公司注册处处长批准,方能作实。
从“信阳毛尖”到“国龙茅台”,该公司董事会均表示新名称能“更合适的企业形象及身份”。但这份“心思”显然遭遇了市场的嘲讽,市场上的声音多评价其“炒股价”“蹭热点”。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使用类似信阳毛尖这样的改名操作实现转型的上市公司还有不少。
“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早年更名为“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也由“亿安科技”变更为“宝利来”。2015年,在成功收购了北京新联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后,宝利来的主营业务由酒店旅游业调整为轨道交通安全运维行业,公司名称向当年火爆的高铁概念靠拢,变更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改为“神州高铁”。
同年,P2P风靡一时,多伦股份更名为“匹凸匹”,经营范围变更为互联网金融信息咨询和服务、金融软件研发、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金融中介服务等业务。
不过,面对上市公司更名乱象,相关规范已陆续出台。
2016年9月,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业务指引》,规范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行为。指引强调,上市公司不得利用变更证券简称误导投资者,变更简称不与已有证券简称过度相似,不得使用过于概括、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的区域性、行业性通用名词等。
此外,对于上市公司开展新业务已取得营业收入、但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30%的情形,原则上不得将该业务及其行业相关名称用作证券简称。
同年11月,深交所发布《变更公司名称备忘录》。其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应根据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审慎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不得迎合市场炒作,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并要求上市公司充分披露名称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变更后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匹配性。
对于上市公司以业务转型为由变更公司名称,但业务转型事项尚未正式开展、变更后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存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股价情形的,“深交所将视情况采取发函问询、要求公司向市场说明相关情况、要求公司自查是否存在内幕知情人交易并对其中异常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调查、要求公司对不合规的证券简称予以纠正等监管措施。”
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规范出台后,上市公司投机性改名的行为被有效封堵。2018年,上证A股“匹凸匹”发布更名公告并道歉,承认更名炒作。
“变更后的公司全称不仅使用了‘金融信息服务’的字样,还使用了与热门概念‘P2P’发音高度接近的‘匹凸匹’字样。公司上述错误行为误导了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错误认知,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相关部门已经对公司的错误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为摆脱因不正当更名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经由董事会同意,该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ST岩石”,使用至今。
专家:上市公司蹭热点更名涉嫌侵犯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于前述“信阳毛尖”拟更名为“国龙茅台”的合规性问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乔万里律师向南都记者介绍,“涉事主体是一家香港公司,其次是一家香港的上市公司。香港公司的取名规则比较宽松,除了法律禁止性条款以外几乎不受限制。”
因此乔万里表示,“该公司是否侵权须看是否发生特定行为。如果该公司在内地发生使用‘国龙茅台’相关商标或字号的行为,则有可能侵害‘茅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王琼飞律师也同意这一观点。他认为,“只要其在内地提供了商品或服务,就应当接受内地的司法管辖。”
“信阳毛尖”的更名可能会产生哪些后续的侵权行为?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告诉南都记者,如果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在相关类别注册“茅台”商标,而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这些类别注册了商标,或者虽未在这些类别注册商标,但是其“茅台”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情况下,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的更名做法可能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果该公司又在商品上突出使用字号“国龙茅台”,则还涉嫌构成商标侵权。
针对南都记者梳理发现的多家上市公司蹭热点改名的行为,王琼飞指出,判断是否侵权主要看两点,“该更名行为是否侵犯他人商标权或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接受南都记者的采访时,多位专家均援引了两条规定。其一是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其二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面对资本市场中蹭热点更名的行为,王琼飞建议,相关企业应大胆维权,打击此类不诚信行为,为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同时,企业在注册、更改名称过程中应强化法律意识。
“先看看是否和其他人的在先权利,包括商标权、企业名称权、姓名权产生冲突,是否会导致消费者和市场误认混淆。如果会,应当主动避让,而不是恶意碰瓷。”王琼飞指出。
出品: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
采写:实习生 曾玥 南都记者 诸未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