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06:47:08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
民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公室
联合印发了
《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
提出到2025年
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
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
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
逐步实现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培养“法律明白人”
为法治乡村建设
提供了人才保障
最近几年
记者走访发现
在贵州
有近九旬老人能脱口而出
“问题解决不了就打12348”
在北京
有留守儿童懂得“挂号预约”
让村居律师给自己“诊诊脉”
在江西
有农村妇女遇到邻里纠纷
便去找家门口的
“法律明白人”协调
在吉林
有村民发生土地纠纷后
已经习惯了去
“百姓说事点”找调解员
......
不难看出
各地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
成效显著
在这其中
“法律明白人”的功劳可少不了
什么是“法律明白人”?
他们在农村空心化趋势下
如何开展公共法律服务?
什么是“法律明白人”?
“法律明白人”大多按农村自然居住区域,以就近为原则,10户左右确定一位,一般选择周边群众较集中的自然村农户;并且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和接受教育能力,具备运用常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的法律思维;同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引领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通过“身边人影响身边人,身边人带动身边人”,有效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此外,“法律明白人”需要不定期参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业务培训;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及时收集和反映群众法律需求,引导群众用好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带动周边群众提高法律意识;依托村“法律之家”、“百姓说事”、“屋场会议”、“圆桌会议”等民主协商途径,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大量青壮年“外流”,常住人口持续减少,空心化、老龄化趋势明显,加上法律资源短缺、法律服务供给不足,导致不少农村地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在这样的趋势下,“法律明白人”更容易发挥作用。
空心化村里的“法律明白人”
翠微村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东南部,是一个典型的空心化村,全村531户人家,最多时有300多户的青壮年外出打工。前一段时间,记者坐车来到这个村寨时,看到79岁的老人王勋智正在以拉家常的方式,向村民们普及法律知识。
“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王勋智的汉语中夹杂着布依语、苗语,周边坐着、站着的村民仔细听着,不时提问咨询。
王勋智是翠微村12个“法律明白人”之一,让村里的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等感受到法律的关怀和温度,引导他们遇到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他的重要职责。
同样在贵州,毕节市黔西市新仁苗族乡化屋村的“法律明白人”李耀鑫成了当地百姓眼里的“大红人”——谁家遇到矛盾纠纷,他总有办法化解。
“遇到宅基地纠纷,就把双方拉到院坝聊聊天,耐心倾听诉求,提出解决方案;如果已经闹得不可开交,就带到祠堂让他们倒倒苦水,争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李耀鑫告诉记者,村里涉老年人、妇女的纠纷多,化解矛盾需要方式方法。
实际上,李耀鑫只是个25岁的年轻小伙,去年大学毕业回家乡新仁工作的他,参加了贵州省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顺利结业并获得“法律明白人”证书,从此成了当地群众的贴心人。
今年8月,吉林省舒兰市朝阳镇兴安村在统一为农户换障子过程中出现一个插曲:由于要重新划定各户边界,村民老郑“霸蛮”占用邻居老彦家的空间,引发矛盾冲突。“为民解事”个人调解室调解员张云龙得知情况后,迅速赶到,释法说理的同时,和村干部一起重新丈量土地。事实面前,老郑最终与对方达成边界协议。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活跃着千千万万像王勋智、李耀鑫、张云龙这样的“法律明白人”。
“法律明白人”初具规模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农村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农村空心化带来的社会风险也需要法律来防范化解,如何破题?2019年6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而六部门最近印发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就是要进一步规范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一个村培育一定数量的“法律明白人”,就能够有效弥补农村的法治建设短板,就相当于给农村配置了基础版的“法律顾问”。这些“法律顾问”或许没有律师那么专业,但经过专门培训,足以帮助村民解决常见的、比较简单的法律问题,引导村民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维护权益。
如今,很多地区“法律明白人”已初具规模。
北京延庆
辖区内大多是山地,交通相对不便,法律资源较为薄弱。为此,延庆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工程,目前已发展“法律明白人”骨干1300人,由村组干部、党员或有法律方面特长的村民组成,为群众答疑解难。
江西
如今已有86万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遍布农村各个角落,她们长期活跃在基层一线,为群众说法律、调纠纷、解难事、护权益。
贵州
在多民族共居的贵州,双语“法律明白人”已不鲜见。有的地区还专门设立了双语调解室,“法律明白人”采取苗族语言、布依族语言、山歌等多种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和调解工作。
吉林
在全省农村的小卖店、医疗站、集贸市场等群众聚集地,设立“百姓说事点”,“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等资源入驻,为群众提供贴身法律服务,深受群众好评。
建平台抓机制加强培训
组合拳助力发挥大作用
为应对农村不断变化的各类矛盾纠纷,各地打出一套组合拳,从加强对“法律明白人”遴选到进行针对性培训,从建立平台到完善机制,助力“法律明白人”发挥更大功效。
江西
主要采用村民自荐、组织遴选、考核上岗的方式,确定“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对确定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的,经培训和考核通过后正式成为“法律明白人”。同时,在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村“五老”人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出“法律明白人”骨干。
云南
目前已创建“五员一体”管理模式:负责学习培训等工作的法治宣传员,由村级调解员兼任;负责指导中心户开展工作的指导员,由司法所人员担任;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员担任;负责召集学习培训人员的联络员,由村组干部担任;负责督促宣传员、调解员、联络员开展工作的监督员,由村委会人员担任。这一模式可以让“法律明白人”业务工作和培养工程同步进行,相辅相成。
贵州
针对“法律明白人”培训内容多、周期长、人员分散、难集中等特点,贵州研发了省级培训管理平台,实现线上学习、知识测试、发放证书等统一管理功能。民法典出台后,贵州及时开展民法典“万人大培训”,以线上集中培训和线下定向指导的形式,覆盖全省11.3万名“法律明白人”。
安徽合肥
创新“课堂+现场实景教学”模式,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展开培训,制定加强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
北京市延庆区香营乡新庄堡村“法律明白人”张殿勤:
没有进行系统培训前,给村民做调解时多少有些底气不足,害怕自己说错了。后来,区司法局邀请法学专家、律师、调解专家等给我们开讲座培训,法律知识学多了,面对纠纷谁对谁错心里有杆秤,调解起来也就更有底气了。
吉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洪波:
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成“法律明白人”普法服务小分队,全省每个行政村至少成立一支普法服务小分队,同时配备村(居)法律顾问,为空心化农村留守群众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也能让外出打工的人安心闯事业、谋发展。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面临困难
逐渐成长起来的“法律明白人”,激发了法治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推动了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乡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但是,农村地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仍然面临一些客观困难。
1、法律政策体系不够完善。部分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特别是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短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参与度不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智能化水平较低等问题较为突出,制约更多法律服务资源向空心化农村延伸。
吉林省司法厅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处长 李奇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更有力的政策支持、更坚实的财政保障、更高效的部门协同,在人员、资金、项目上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空心化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财政支持。
2、经费保障不足。以贵州为例,贵州省村(居)法律顾问的经费保障并未普遍纳入财政预算。贵阳市(贵安新区)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按每个村(居)每年5000元提供经费补助;黔南、黔西南两地对经费保障虽提出要求,但由于县级财政普遍困难,只有部分县解决了经费;其他没有将此项工作纳入市(州)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均未提供经费保障,市(州)层面未给予保障的占80%。
3、乡村基层干部法律意识不足,缺乏依法治理概念。乡村治理法治化主要依靠的是基层干部的推行相关制度,但是很多地方的乡村干部,法治意识薄弱,对于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不强,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不足。要么是以权压人,要么就是讲人情讲关系,并没有做到一视同仁,甚至对于自己的亲友采取放任的态度,造成了依法治村阻力很大。而且很多村干部都是老人,对于新知识和新思想接受程度较慢。
4、基层法治队伍力量薄弱。不少地区的基层法治队伍不完善,并且有人员老化以及工作能力不足等问题,所以出现了在推行法治建设过程中不够深入彻底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如何更具针对性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回应农村群众法律需求?
华东政法大学公共法律服务研究院教授杨凯
建议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定期开展“法治体检”,建立并完善留守人员名册,对辖区内留守人员及家庭详细情况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动态掌握留守人员基本情况。通过视频连线、移动应用等方式与留守人员的家人建立联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作用。要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工作者为村民提供民法典宣讲、创业致富经验分享、诈骗套路防范等信息服务,提升其认知水平和综合素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村村都有“法律明白人”,就能多办法律明白事。“法律明白人”是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拼图,不仅在微观上对农民有具体的帮助,在宏观上对农村的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对乡村振兴,都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空心化农村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很庞大,如何切实解决目前遇到的客观困难,任重道远。
广大“法律明白人”借助
来自基层、扎根基层
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
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
有效激活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
维护了一方平安
也让法治乡村建设更“明白”
期待农村的“法律明白人”
越来越多、越来越专业
来源 农业科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