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08:47:32来源:法律常识
许多想买车的朋友因为害怕买到事故二手车而转投新车市场,想着新车虽然比二手车贵不少,但至少正规4S店有保障,但却不知道新车市场同样存在你不知道的“猫腻”,今天坤海律师带你了解一下新车市场中的“运损车”!
一、新车价格优惠力度如果大的反常,谨防买到“试驾车”或“运损车”
新车买卖属于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对于买卖关系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钱货两清、货品是否对板。对于新车买卖来说,卖方一般是正规的4S店或大型的汽贸公司,一般支付了购车款不容易出现拿不到车的风险,钱款安全还是有一定保障,但如果新车价格相对于市场行情来说有比较大的优惠,则要警惕是否买到了“运损车”或“试驾车”!
试驾车相对来说公里数大,车胎和内饰磨损严重,与新车存在较大的机械素质差别,容易辨别和鉴定,4S店一般不会冒险将“试驾车”作为新车卖给消费者,但“运损车”三大件准新状态,一般是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磕碰后进行修复再作为新车出售,消费者自己仅从外观难以辨别。
二、4S店交付新车之前就急着让你签署车辆交接单并载明交车后磕碰维修由消费者无偿接受则要警惕是“运损车”
对于车辆买卖关系来说也讲究钱货两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货物车辆一旦交付给消费者,则车辆保管损失责任则由消费者自己承担,书面交付又称“占有改定”,也是具有交付车辆的效力,一旦签署了验车单和车辆交接单后出现车损问题找4S店则存在法律障碍。
如果4S店在向消费者实际交付新车之前就让消费者签署交车单据并载明了免责条款则可能是买到了一部“运损车”,提前签署交车单和书面免责也是4S店出售“运损车”的常规操作。
三、司法实践中对于车损时间的鉴定还存在技术障碍,交车时间比较久后难以通过技术鉴定分清车损责任,交车后可尽快找一家相熟的维修店进行检测。
买的没有卖的精!如果要防范“运损车”,在签署合同和交接单时要求4S店书面承诺非运损车辆,如4S店拒绝承诺则可在交接单上自行备注“车况仅进行外观检察,如存在车损维修情况保留向4S店追责的权利”,随即应立即找相熟的维修店进行一个检测,一般新车内部机械结构在三包范围,运损车辆一般也是外在磕碰,维修店可在不拆卸的情况进行一个是否存在车损的检测。
作者简介:雷科保律师,福州大学法学学士,福建坤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福州市律师协会资产处置委员会委员。专业办理公司法、合同法,刑事辩护等案件,律师与法务的双重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非诉经验,得到众多企业客户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