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09:09:14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汽车已经进入了寻常百姓家,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是频繁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发生交通事故数十万起,造成数万人死亡,数十万人受伤,经济损失数十亿元。那么,如果您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办呢?今天我与大家分享一个真实的交通事故的案例,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的行人和汽车驾驶人分别应该怎么做。
老张今年55岁,退休后从河北老家来京照看孙子,一次过马路时,不小心被小李开车撞倒,小李,30岁,驾驶车辆为北京牌照小汽车,车辆投保有交强险,以及50万的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后,小李并没有肇事逃逸,而是赶紧下车查看老张的伤情,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拨打了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并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急救车到来后,迅速将老张送往当地的急救中心,幸好,除了小腿骨折及多处擦伤外,老张没有生命危险。小李支付了急救车出车费用,并拿出了身上仅有的两千元现金垫付了部分治疗费,就开车回家了。
老张住院16天,小腿植入钢钉钢板,花去医疗费三万多元,请护工花费1600元,出院后,仍然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老伴全天陪护,直至三个月后,再去医院做手术将钢钉钢板取出,算是康复了。可是问题来了,老张给小李打电话说,“小李,你得赔我钱啊,我好端端的一个人,天降横祸,被你撞伤了,花去数万元的医疗费,这几个月痛苦不堪,儿子还得请假照顾,所有的医疗开支和误工费你都得赔偿!”
小李也觉得很冤枉,我驾车是撞了您,可是我当时及时的将您送到医院,还垫付了两千元的住院费,我车辆保险齐全,赔偿的事您得找保险公司啊,怎么还来找我?那么,老张应不应该向小李主张赔偿呢?小李的说法是否有道理呢?
律『视』在线王维民律师:被撞了,你到底该找谁?
针对上述的案例,受害人老张是绝对有权向小李主张损害赔偿,当然,也有权利向涉案车辆所投保的交强险和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主张赔偿,所主张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伤残鉴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作为驾驶人的小李,虽然涉案车辆有保险,老张所主张的赔偿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所承保的限额内进行赔偿,但保险公司承保的额外的赔偿部分仍然需要有小李赔偿,并且即使在保险公司限额内,诉讼费、伤残鉴定费等费用也不在保险公司承保的范围内,应当由小李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
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律“视”在线王维民律师 温馨法律提示
1、遇到交通事故后肇事人应该首先打120急救电话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尽可能的垫付一定的医疗费用同事,应该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由交通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责任的划分问题为将来的理赔、诉讼提供依据另外应该及时通知涉案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对事故进行登记,并为伤者垫付医疗费用也为后续的理赔提供依据。
2、作为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受害人应该及时去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人无论驾驶人是否垫付费用都应该积极治疗,如果涉案车辆没有保险或者驾驶人的理赔能力有限应及时请交通部门对涉案车辆进行保全为后续理赔提供保障
3、受害人治疗结束后,应及时同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就赔偿事宜进行交涉或者请交通部门进行调解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建议及时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驾驶人、保险公司等就上述赔偿事项进行赔付在这里,也提醒各位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是避免交通事故最好的方法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否则,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